建設高原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五年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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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高原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五年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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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共青海省委辦公廳、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青海省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建設高原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五年行動方案(2024—2028年)》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青海省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建設高原宜居宜業和美鄉村五年行動方案(2024—2028年)》全文如下。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浙江“千萬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著力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提升鄉村建設水平、提升鄉村治理水平,加快建設高原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深刻把握、準確運用“千萬工程”經驗的精髓要義、理念方法和推進機制,圍繞“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的目標,堅持綠色發展、規劃先行、農民主體、黨建引領,緊緊聚焦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以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為切入點,在牧區開展“全域無垃圾”和“減塑減廢”行動,在全域常態化開展“三清三改治六亂”整治行動。堅持滾動推進,以行政村為基本單元,實施“321”工程,推動整體提檔升級,加快建設高原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二、持續深化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提升
(一)打好農牧業污染治理攻堅戰。提升農牧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減少化肥、農藥等農牧業投入品使用量。推進專業化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技術示范,持續提升綠色防控覆蓋率。推進規模養殖場糞污設施提升改造和養殖糞污臨時收集堆放轉運點建設,強化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收集、轉運、無害化處理管理。積極示范推廣全生物降解地膜和地膜替代技術,提升農田殘膜回收率。持續推進秸稈資源化利用,促進秸稈還田。強化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二)開展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治理。開展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行動,推行“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置長效運行機制和管理模式。利用城鎮處理設施處理農村牧區生活垃圾,協同推進農村牧區有機生活垃圾、廁所糞污和農牧業生產有機廢棄物資源化處理利用。在牧區開展“全域無垃圾”和“減塑減廢”行動。
(三)推進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分類梯次推進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以縣域為單位建立完善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規劃或方案。優先治理湟水河沿岸、黃河流域、環青海湖等區域,重點整治水源保護區、鄉鎮所在地、旅游風景區等人口居住集中區域農村牧區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采取納入管網統一處理、聯村聯戶集中處理、單戶分散處理等多種收集治理污水模式,探索符合我省實際的生活污水管控措施。優先推廣資源化利用的治理模式。以村莊內河流、渠道、排水溝為重點,全面整治農村牧區黑臭水體,重點解決貫通、清淤、垃圾等突出問題。
(四)推進農村牧區戶廁改造。堅持因地制宜,選擇適合農牧民群眾生活習慣的廁所類型,推廣簡單實用、成本適中、技術成熟的改廁模式,宜水則水、宜旱則旱。合理規劃布局農村牧區公共廁所。加快建設鄉村景區旅游廁所。加強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加快推進問題廁所整改,建立健全設備維修、糞污清掏等管護體系。
(五)推進村莊綠化美化。加強鄉村山水田園、河湖濕地、原生植被、古樹名木等保護,因地制宜開展荒山荒地荒灘綠化,加強農田防護林建設和修復。開展“美麗鄉村”“美麗庭院”創建活動,鼓勵村集體和村民開展家園綠化、村莊綠化,充分利用荒地、邊角地和清理出的公共空間開展綠地建設。實施村莊照明行動,有條件的地區村內主干道和公共場所照明設施實現全覆蓋。
三、著力提升鄉村建設水平
(六)強化村莊規劃引領。充分運用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分區分類編制和完善“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村容村貌提升導則,尊重村莊原有肌理,立足鄉土特征、地域特點和民族特色提升村莊風貌,不搞千村一面,防止大拆大建,防止違規建設門墻亭廊欄,嚴禁“堆盆景”、壘大戶。加強傳統村落、原生態特色村寨、民居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加大農村牧區文化遺產遺跡保護力度。每年打造300個鄉村建設示范村。
(七)加強農村牧區建房規范管理。加強村莊建設風貌管控,提高農房質量安全,提升農房功能。健全農村牧區宅基地聯審聯管機制,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持續推進農村牧區動態新增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加強農房建設管理,鞏固農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成果。加大閑置危房、非遺跡遺址類殘垣斷壁拆除力度,探索復耕機制。持續改善農村牧區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條件和居住環境。
(八)加快完善農村牧區基礎設施建設。扎實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推進鄉鎮對外快速骨干公路建設,有序推進鄉鎮通三級及以上等級公路,較大人口規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加快農村牧區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和危橋改造。實施農村牧區供水水質提升專項行動,提高村內安全飲水保障水平和自來水普及率。加快推進農村牧區電網提升工程,對大電網未覆蓋鄉實施微電網供電工程建設。繼續實施電信普遍服務項目,推進“快遞進村”工程。加強農村牧區防災減災工程、應急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九)強化農村牧區公共服務基礎。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程,鞏固控輟保學成果不反彈。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完善鄉村醫療衛生體系投入機制。加強村衛生室服務能力建設,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醫保定點管理。落實對特殊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分類資助政策。鼓勵在有條件地區建設村級互助幸福院、老年之家等為老服務設施。加強農村牧區生育支持和嬰幼兒照護服務,做好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婦女、殘疾人等關心關愛服務。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切實保障困難農牧民群眾基本生活。
四、著力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
(十)全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實施糧食單產提升行動,集成推廣良田良種良機良法,穩住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加快創建優勢特色產業集群、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農業產業強鎮,構建全產業鏈發展模式。立足資源稟賦,優化區域布局,做優做強牦牛、藏羊、青稞、油菜、枸杞、冷水魚等特色優勢產業。持續穩定生豬產能。做足做活“土特產”文章,支持唐卡、青繡、藏毯、青海拉面、中藏藥材等特色產業做大做強。每年建設200個鄉村產業發展示范村,引領帶動全省鄉村產業提質增效。
(十一)深入推進農村牧區一二三產業融合。圍繞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強化增鏈、補鏈、強鏈,推動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優化資源鏈,圍繞牦牛、藏羊等優勢產業,科學配置飼草種植資源,深入開展草種業核心技術攻關行動,建立草產業發展優勢區,加大飼草種植力度,有效擴大飼草料供給保障,提升養殖規模和效益。延長產品鏈,做好農畜產品加工“市場化”文章,引進有實力的企業參與精深加工,支持加工型合作社拓展農畜產品加工鏈條,進一步增強農畜產品加工能力和水平,加快初級產品向高附加值產品轉化。擴大銷售鏈,實施“互聯網+”農畜產品出村進城工程、“數商興農”工程及數字農業創新應用基地建設項目,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直銷直供、冷鏈配送、直播帶貨等新業態,助推農牧區消費升級和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推進農畜產品產業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的現代化水平。做強品牌鏈,實施“青字號”農畜產品品牌培育行動,打造“凈土青海·高原臻品”公共品牌和“河湟田源”“神奇柴達木”等地方區域品牌。開展綠色有機和地理標志農畜產品認證,實行全程標準化生產,推動“青字號”農畜產品增值增信。
(十二)實施鄉村生態旅游提質增效行動。立足打造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統籌鄉村生態保護與開發,科學規劃、系統布局不同區域鄉村旅游發展路徑。著力補齊鄉村生態旅游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優化提升電力、通信、燃氣、供排水、垃圾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完善咨詢服務中心、停車場、充電樁、導覽解說等旅游配套服務設施。著力盤活閑置農房、宅基地等資源,打造一批旅游等級民宿。以西寧海東都市圈和各州府所在地、重點城鎮為主,以山水生態、田園風光、大美草原、民族民俗風情等為特色,發展休閑采摘、農耕體驗、休閑露營、森林康養等新業態,積極打造油菜花海、風情街、民俗村,發展農家樂、牧游行,加強規范管理,提升接待水平。
(十三)培育壯大新型經營主體。培育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依托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牧場等新型經營主體,大力發展種養托管等社會化服務,建立一批“企業+基地+合作社+農戶”聯合發展體,提升鄉村服務業對農牧業全產業鏈支持作用。引導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與農牧戶共建緊密協作的產業化聯合體,通過吸納務工、土地草場流轉、項目帶動、農畜產品統銷等方式,帶動小農戶合作經營、共同增收。
(十四)加快村集體經濟發展。實施村集體經濟“強村”工程,提升村集體經濟收益水平。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完善新型集體經濟運營管理機制,推進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牧民變股東。鼓勵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充分挖掘本村資源稟賦、特色優勢產業,通過資源開發、資產經營、勞務合作、為農服務、休閑觀光等途徑,實現農牧業增效、農牧民增收。
五、著力提升鄉村治理水平
(十五)加強農村牧區基層組織建設。壓實縣鄉黨委主體責任,建好建強農村牧區基層黨組織。進一步加強重點村分類管理和風險防范,常態化開展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排查整頓,加強對村干部特別是“一肩挑”人員的管理監督。推動村級帶頭人隊伍建設,完善村干部“選育管用”機制,注重從本村致富帶頭人、創業返鄉人員、大中專畢業生、退役軍人中選拔培養優秀人才進入村“兩委”班子。豐富村民說事、民情懇談、百姓議事等村民議事協商形式和活動載體。進一步健全完善鄉村治理規章制度,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鄉村治理格局。每年打造100個鄉村治理示范村。
(十六)繁榮發展鄉村文化。改進創新農村牧區精神文明建設,拓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縣級融媒體中心引導服務功能,廣泛開展文明實踐志愿服務活動。持續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民族團結進步創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挖掘創新優秀傳統文化,加強歷史文化(傳統)村落和文化遺產資源保護利用。強化鄉村文化陣地建設,開展群體性文化體育活動,促進鄉村文體活動健康發展。
(十七)持續推進農村牧區移風易俗。強化村規民約激勵約束功能,建立完善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等工作機制,持續開展高額彩禮、大操大辦、厚葬薄養、封建迷信等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鼓勵村級組織充分利用鄉村綜合性服務場所,為農牧民婚喪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會服務,減輕農村牧區人情禮俗負擔。完善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老愛親等約束性規范和倡導性標準。推動黨員干部帶頭承諾踐諾,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強化正向引導激勵,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推廣清單制、積分制、數字化、紅黑榜等有效辦法。
(十八)深化平安鄉村建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聚焦平安青海建設“十個一”要求,完善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排查預警、多元化解機制。充分發揮村“兩委”班子成員、人民調解員、網格員等為重點的“法治帶頭人”作用,常態化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鞏固掃黑除惡斗爭成果,持續防治和整治“村霸”,依法打擊農村牧區黑惡勢力及“保護傘”。持續開展打擊整治農村牧區黃賭毒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加強電信網絡詐騙宣傳防范。探索建立“互聯網+網格管理”服務管理模式,推動公安綜合窗口、人民調解組織延伸至基層。
六、保障措施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責任制,建立完善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和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直接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體制。省委農村牧區工作領導小組(省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強化牽頭抓總和統籌協調。省委政法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根據職能細化專項行動方案,建立會商協調、定期調度、聯合督導等工作機制,每半年召開1次工作推進會。市(州)、縣(市、區)黨委和政府要健全“下延上管”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縣一級“一線指揮部”功能和縣(市、區)委書記“一線總指揮”作用,統籌推進各項政策措施和項目建設落實到位。
(二十)加強投入保障。各級財政優先保障鄉村振興財政投入,繼續把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落實土地出讓收入支農政策。發揮支農信貸、農牧業信貸擔保和政府投資基金等作用,健全財政投資與金融、社會投入聯動機制,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更多投向鄉村建設和發展。
(二十一)加強用地保障。持續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讓農民更多分享改革紅利。完善農村牧區新增建設用地保障機制,重點保障農村牧區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在尊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意愿、優先滿足村民新建住宅用地的前提下,可將村內空閑地、盤活后的集體土地規劃為建設用地,依法依規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
(二十二)加強人才保障。深入實施新時代“領雁工程”,持續開展高素質農牧民培育和農牧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加強“土專家”“田秀才”“農創客”“鄉村工匠”等鄉土人才挖掘培育,有序引導大學生到鄉、能人回鄉、農民工返鄉、企業家入鄉扎根發展,培養一批“永不走”的鄉村振興隊伍。加大農村牧區青年電商人才培育,培養一批掌握直播“新農技”、帶動農牧民增收致富和宣傳推廣鄉村發展的“農村青年主播”。引進、培養鄉村規劃、設計、建設、管理等專業人才。持續深化科技特派員制度和“三支隊伍”下基層包片聯點制度。
(二十三)加強考核監督。實行省級統籌、市(州)牽頭、責任到縣、鎮村落實的責任制,將五年行動實施情況作為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年度綜合考核、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重要內容。按計劃做好年度督促檢查,并將情況及時報告省委、省政府。堅持獎優罰劣,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糾治工作偏差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工作不跑偏、不走樣、不落空。
(二十四)加強宣傳培訓。鼓勵各地在學習借鑒“千萬工程”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當地資源稟賦,立足鄉土特征、地域特點、民族特色、傳統文化,找準路徑、創新實踐、樹立典型、示范引領,不斷形成具有高原特色、青海特點的鄉村建設、鄉村產業發展、鄉村治理模式。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宣傳推廣各地成功經驗,講好鄉村振興的青海故事。制定分類培訓計劃,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全覆蓋的全員培訓,提高基層干部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建設高原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