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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3日)
為統籌有序推動青海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青海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青海代表團審議和考察青海時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系統觀念,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貫穿于青海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賦能“四地”建設,深化拓展“一優兩高”實踐內涵,培育發展“四種經濟形態”,統籌推進“五個示范省”建設,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走出一條生態友好、綠色低碳、具有高原特色的高質量發展道路,將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力爭在全國率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二)工作原則
——系統謀劃、統籌推進。加強全局統籌、戰略謀劃、整體推進。發揮制度優勢,實行黨政同責,壓實各方責任,堅持分類施策,實行分類指導。找準碳達峰碳中和著力點和突破點,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為全國能源結構轉型、降碳減排作出更大貢獻。
——節約優先、源頭治理。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深入實施全面節約戰略,全面推進重點領域節能減碳,持續降低單位能耗和碳排放強度,提高投入產出效率。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和消費,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深化改革、創新驅動。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創新碳達峰碳中和管理體制改革,在制度設計、零碳產業、固碳增匯、清潔能源等方面先行先試。加快推進科技和制度創新,加大固碳增匯技術應用,大力推動綠色低碳技術研發、示范和推廣。
——底線思維、保障安全。強化底線意識,增強風險防控能力,處理好減污降碳同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正常生活的關系,有效應對綠色低碳轉型可能伴隨的經濟、金融、社會風險,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與平穩過渡。
二、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統籌碳達峰碳中和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構建“1+16+23”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以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為重點,統籌考慮重點產業項目、重大能源項目布局和建設,提升重要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實現重大突破,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空間格局。
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基本形成,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取得明顯進展,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低碳技術創新和低碳產業發展取得積極進展,綠色低碳生活全面推行,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基本形成。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相比2020年下降12.5%,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20年下降12%;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52.2%;森林覆蓋率達到8%,森林蓄積量達到5300萬立方米,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58.5%,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到達峰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綠色低碳產業體系、技術創新體系和現代化治理體系基本建成,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持續大幅下降,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并穩中有降;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步提高。
2060年前,綠色低碳循環的經濟體系、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和碳中和長效機制全面建立,在工業、交通運輸和建筑等領域全面使用零碳、負碳技術,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80%以上,經濟社會發展全面脫碳,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取得豐碩成果,開創青藏高原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境界。
三、重點任務
(一)統籌制定達峰方案。制定出臺《青海省碳達峰實施方案》,明確達峰路徑、時間表和路線圖。制定8個市(州)與相關產業園區的碳達峰實施方案。制定工業(包括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等)、能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等)、交通運輸、城鄉建設、農業農村、服務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二)推動碳中和先行先試。深入開展青海省碳中和相關領域問題研究,持續推進各市(州)、各有關行業碳中和工作。
(三)全面融入規劃布局。將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導向和目標要求融入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區域規劃及各級各類專項規劃的支撐保障。推動各級各類規劃有效銜接、協調一致。對接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全面落實綠色低碳發展導向和任務要求,加快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流通體系、消費體系。優化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生產力和公共資源布局,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
(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綠色有機農牧業,促進農業固碳增效。改造提升鹽湖化工、有色金屬、能源化工和建材等傳統產業,開展鋼鐵、煤炭去產能“回頭看”,鞏固去產能成果。推行產品綠色設計,加快推進工業領域低碳工藝革新和數字化轉型,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及信息化水平。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鋰電、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5G)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加快商貿流通、文化旅游、信息服務等綠色轉型,提升服務業低碳發展水平。
(五)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全面落實能耗雙控及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主體責任,強化源頭把控,提升管理效能。保障清潔能源消納,嚴格落實高耗能行業能耗限額標準,公正公開執行有序用電,從嚴從實遏制“兩高”項目。科學核算全省及各地能耗扣減量,嚴格落實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未納入國家有關領域產業規劃的,一律不得新建改擴建煉油和新建乙烯、煤制烯烴等石化項目。提高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耗準入標準。加強產能過剩分析預警和有效控制。
(六)開展零碳低碳試點示范。全力推動工業、農業、建筑業、服務業低碳化、零碳化改造。深入開展西寧國家低碳城市試點以及格爾木、甘河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工作。積極開展省級低碳城市(縣)、綠色產業園區、綠色企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家庭等綠色低碳社會行動示范創建,引導綠色低碳消費,全面構建低碳型社會。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設省級零碳產業園區。
(七)協同推進節能降碳。堅持節能優先的能源發展戰略,全面落實國家節能降碳約束性指標,嚴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將能耗雙控貫穿于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節能審查、減污降碳等各個環節,將節能降碳目標分解落實到相關重點地區,嚴格考核程序,健全獎懲機制,對節能降碳目標完成形勢嚴峻的地區實行項目緩批限批、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強化節能監察和執法,加強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標分析預警,嚴格責任落實和評價考核。加強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
(八)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把節能降碳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全領域,持續深化工業、建筑、交通、商貿、農業農村、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推動電力、鋼鐵、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升級,開展能效“領跑者”行動,提升重點用能單位能效利用和低碳發展水平。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構建資源循環型產業體系和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加大垃圾資源化利用力度,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提升新型基礎設施能效水平。
(九)加大能源結構調整力度。嚴格落實國家煤炭、石油、天然氣消費管控要求,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合理建設煤電機組,加快現役煤電機組節能改造。持續推進終端用能領域清潔電力替代工程,合理控制化石燃料使用量。逐步減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燒。有序推進干熱巖等非常規能源資源開發利用。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發展水電、風電、光伏光熱、生物質能、地熱等,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創新“光伏+”模式,探索氫能“制儲輸用”工程。推動清潔能源開發和電網建設協同發展,加快形成以儲能調峰和省內省外消納市場為基礎支撐的新增電力裝機發展機制,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加快抽水蓄能、儲能工廠建設,采用統一建設共享儲能模式推動電化學儲能規模化應用。構建更清潔、更經濟、更安全的能源生產消費結構,形成多元主體便捷接入的智慧能源系統。強化風險管控,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和平穩過渡。
(十)加快推進“四地”建設。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積極推進鉀鹽穩保障促提升、鋰產品擴規提質、鎂系新材料創新突破、鈉資源提取強鏈等工程,促進鹽湖化工向鋰電、特種合金、儲熱等領域拓展,全面提高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效率。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積極推進光伏發電和風電基地化規模化開發,提升青豫直流運行功率,開展第二條特高壓直流通道建設,力爭開工建設一批“荷儲網源”和多能互補一體化項目。打造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構建“一環引領、六區示范、兩廊聯動、多點帶動”生態旅游發展框架,延伸生態旅游產業鏈,促進國內國際旅游雙循環,推進生態旅游集約化、低碳化、綠色化發展。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推動青藏高原牦牛產業示范園建設,實施高品質牛羊肉、枸杞等擴能增產項目,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加強農畜產品標準化、綠色化生產,支持“菜籃子”建設,培育“青字號”品牌。
(十一)構建低碳交通體系。加快構建承東啟西、溝通南北的公路、鐵路、航空為一體的綜合交通網絡,形成東部成網、西部便達、省際聯通的全省交通運輸格局。加快綠色低碳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航空、鐵路、公路等低碳化改造。支持發展電動汽車、清潔能源燃料運輸設備運用,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電網絡體系,健全交通運輸設備能效標識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船。大力發展多式聯運,優化客運組織,加快發展綠色貨運,持續降低運輸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倡導綠色低碳出行方式,推進城市公交都市創建,加大公共交通出行比率。完善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加快行人步道和自行車專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推進交通運輸信息化,大力發展智能交通。
(十二)推進城鄉建設低碳轉型。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各環節全面落實綠色低碳要求。推動東部城市群組團式發展,提高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一體化利用效率,建設城市生態和通風廊道,提升城市綠化水平。合理確定開發建設密度和強度,嚴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設。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推動建筑垃圾分類回收和綜合利用。實施美麗城鎮、鄉村建設行動,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優化城鄉風貌,推進城鎮和農村牧區綠色低碳發展。
(十三)發展節能低碳建筑。嚴格落實綠色建筑發展政策和標準規定,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進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因地制宜持續推進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綠色節能改造,加快推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全面推行新建建筑能效測評,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調整,強化可再生能源、建筑節能、零碳建筑等技術開發應用。開展建筑屋頂光伏行動,大幅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加快推進清潔低碳供暖。搭建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嚴格建筑能耗限額管理,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開展建筑領域低碳發展績效評估。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推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探索建立零碳排放建筑地方標準體系。
(十四)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加快實施《“十四五”黃河青海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及黃河青海流域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水生態環境保護、水安全保障、文化保護傳承弘揚、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交通運輸、林草生態保護建設、能源發展等規劃,制定生態保護修復、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環境污染綜合治理、產業綠色高質量發展、黃河文化保護弘揚、高品質生活創造等重大項目(工程)清單,完善生態補償、要素保障、金融支持、用能管理等政策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專項工作議事機制,協調推進黃河青海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水資源水安全管理、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高質量發展等具體領域工作,著力構建“兩屏護水、三區聯治、一群驅動、一廊融通”的黃河青海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格局。
(十五)鞏固提升碳匯能力。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控生態空間占用,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穩定現有森林、草原、濕地、冰川、凍土、鹽堿土等固碳作用。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推動實施三江源、祁連山、青海湖等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系統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國土綠化、荒漠化治理、退化草地和濕地修復等工作,鞏固退耕還林還草成果,擴大林草資源總量。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持續增加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加強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提高草原綜合植被蓋度。推進雪山冰川系統保護,加強河湖、濕地保護修復。實施退化土地修復治理,開展荒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實施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程。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保護和提升耕地質量,提高作物秸稈、畜禽糞污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加快建立農業碳匯核算標準,推廣農業生態技術、綠色技術和增匯技術,提升生態農業碳匯。
(十六)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加快建立以低碳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碳達峰碳中和科技創新體系。加大碳達峰碳中和領域重大科技攻關,重點開展碳交易本底數據監測、生態系統碳循環機理及固碳途徑、智能電網、儲能關鍵技術、可再生能源與氫能集成利用技術等研究與成果轉化。大力推動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創新聯盟、產業研究院等各類低碳研發推廣平臺建設,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支持企業研發低碳技術、低碳設備和工藝,推動科技帶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建立完善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體系和科技創新服務平臺。
(十七)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利用好國家林草生態綜合監測評價成果,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開展森林、草原、濕地、凍土、鹽堿土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實施生態保護修復碳匯成效監測評估。完善溫室氣體監測站網、技術研發與應用服務,強化溫室氣體及碳中和監測評估。加強陸地生態系統碳匯基礎理論、基礎方法、前沿技術研究。建立健全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研究制定碳匯項目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相關規則。
(十八)加快標準計量和統計監測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計量體系。嚴格執行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工程建設標準,完善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等相關配套標準。嚴格執行地區、行業、企業、產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報告標準。積極推行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制度。健全電力、鋼鐵、建筑等行業領域能耗統計監測和計量體系。加強全省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項目建設,完善能耗統計監測體系,提升信息化實測水平。落實國家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要求,研究建立省級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探索制定市(州)、縣級碳排放核算辦法。依托中國大氣本底基準觀象臺的區位優勢,加快溫室氣體監測站網建設。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投融資政策。構建與碳達峰碳中和相適應的投融資體系和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嚴控煤電、鋼鐵、電解鋁、水泥、石化等高碳項目投資,加大對節能環保、新能源、低碳交通運輸裝備和組織方式、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綠色低碳產業投資基金,激發市場主體綠色低碳投資活力。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綠色低碳項目提供長期限、低成本資金。鼓勵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長期穩定融資支持。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在不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基金、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工具,完善地方綠色信貸統計、監測、評價體系和風險管理機制。完善地方股權交易市場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用于綠色低碳項目建設運營,擴大綠色債券規模。
(二)強化財稅價格政策支持。落實國家支持碳達峰碳中和財稅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把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作為財政預算和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整合各類政府引導基金,撬動更多資金投向碳達峰碳中和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的財政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標準,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落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節能汽車和新能源車船稅收優惠。研究碳達峰碳中和相關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做好示范試點及推廣實施。執行差別化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嚴禁對高耗能、高排放、資源型行業實施電價優惠。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和按供熱量收費。
(三)推進市場化機制建設。積極融入全國碳交易市場,做好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核查、復核評估、配額分配、交易和配額清繳等工作。開展對重點排放單位的監督檢查,強化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為全國碳市場穩定運行提供保障。有序組織自愿減排交易項目開發和儲備工作。促進碳匯開發并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體現具有青海特色重要生態系統的碳匯價值。健全企業、金融機構等碳排放報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有序推進碳排放權、用水權和排污權交易,探索建立用能權交易機制。發展市場化節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綜合服務。組織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能力建設培訓,提高管理部門和相關企業參與碳市場能力。
(四)強化法規標準約束。穩步推進青海省應對氣候變化辦法修訂工作。嚴格執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強化對不符合規定的“兩高”項目、高碳項目限制和淘汰力度。推動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支持企業開展綠色產品認證。鼓勵我省相關機構積極參與國家及國際能效、低碳標準體系制定。
(五)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發揮青海連接“一帶一路”和西部陸海新通道的紐帶作用,加強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在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產業發展、技術應用等方面的交流,深化相關領域的政策溝通、項目合作、人才培訓等,加大鹽湖資源、清潔能源、高原農牧業、生態旅游等領域的交流和對外宣傳。嚴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積極擴大綠色低碳產品、節能環保服務、環境服務等進口,加強與聯合國相關機構、生態環保領域國際組織、研究機構等溝通聯系,建立碳達峰碳中和智庫。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青海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職能,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解決全省碳達峰碳中和領域重點問題,安排部署重要事項、重點任務、關鍵舉措。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建立協調機制,明確工作重點,細化目標、實化任務、硬化措施、強化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責任單位要切實發揮行業主管職能,主動認領任務,加強溝通協調,全力抓好落實。
(二)嚴格監督考核。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強化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落實情況考核,并作為各地區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參考。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列入生態環保督察的重要內容,加強跟蹤評估和督促檢查,對工作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部門依規依法進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適時開展全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績效評估,總結經驗,交流推廣。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三)強化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人才體系,鼓勵高等學校增設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學科專業。充分發揮國家和地方智庫作用,組建青海省碳達峰碳中和專家咨詢委員會,強化對全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業務指導。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干部教育培訓體系和教學內容,加大培訓力度,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管理能力及業務水平。
(四)凝聚社會共識。開展全民節能低碳教育,舉辦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積極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知識進校園、進機關、進社區、進商場、進企業,形成常態化宣傳格局。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及網絡,開展碳達峰碳中和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先進典型、先進經驗等宣傳報道。發揮輿論與社會監督作用,加大對社會浪費現象曝光力度,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樹立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意識,營造良好的低碳發展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