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訊 3月13日,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青海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審議監察法草案。王國生主持并發言,王建軍、滕佳材、王予波、張光榮等代表分別發言。
王國生說,完全贊同監察法草案。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鐵腕反腐,黨的形象得到重塑,民心得到進一步凝聚。制定監察法,恰逢其時。把反腐敗的實踐經驗,形成制度法律成果,來之不易,極其寶貴。制定監察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強化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重大決策部署,對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深遠的意義。共產黨的權力是人民給的,也完全是用來為人民服務的。監察法將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監察法頒布實施以后,首要的任務是要學習好,特別是領導干部更要學習好。通過學習,樹立強烈的法律意識,帶頭尊法守法。通過學習,提高行動自覺,把監察體制改革這件大事、要事辦好。
王建軍說,監察法堅持民主、公開、透明、嚴謹、科學,針對性、牽引性、指導性強,一是監察法與憲法修正案一并作為這次大會的重要內容,也必將一并載入史冊;二是由“行政監察法”修改為“國家監察法”,兩字之差體現了黨中央反腐敗無禁區、零容忍和全覆蓋的決心;三是監察法是適應時代、人民接受的法律,構建了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四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打虎、拍蠅、獵狐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為治本贏得了時間,國家立法為標本兼治起到統領和基礎作用;五是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既有黨紀,也有國法,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鮮明的法治特點。我完全贊同。監察法正式頒布后,應抓好學習、宣傳、銜接、落實工作,讓所有行使國家公職權力的人員都認真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滕佳材說,制定《國家監察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基于黨情國情和反腐敗特殊任務的新變化作出的戰略部署,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有利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代化;有利于健全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強化黨和國家自我監督;有利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必將為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提供根本法治保障。滕佳材還對部分法條提出修改建議,并介紹了我省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進展情況。
王予波說,贊同監察法草案。制定監察法十分及時、十分必要。一、制定監察法是堅持黨對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的需要。反腐敗斗爭要取得壓倒性勝利,必須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斗爭的領導,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中國特色監察體制。二、制定監察法是深入持久反腐敗的需要。監察法實質是一部權力監督法,是反腐敗法。通過制定和實施監察法,保證公權力永遠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幸福。三、制定監察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需要。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都要體現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法治化才能使反腐敗工作行穩致遠。四、制定監察法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王予波對部分條文提出了修改建議。
張光榮說,監察法草案是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適應新時代要求形成的,符合國情和監察工作實際,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是一個成熟的法律草案,我完全贊成。制定監察法,是黨中央推進制度建黨的重大舉措和生動實踐,立法過程充分發揚民主、廣聚凝聚共識、回應社會關切,體現了科學民主依法立法的要求,有堅實的社會基礎和實踐基礎。草案條款與憲法及相關法律相銜接,與黨紀黨規相配套,將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有利于構建起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制,形成監督合力、提升監督效能,體現了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黨內監督和國家監督的有機統一,彰顯了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