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2025年一季度,我省各級民政部門聚焦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扎實推進社會救助政策落地見效,切實兜住兜準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為困難群眾撐起“暖心傘”,織密“保障網”。截至3月底,全省共有城鄉低保對象34.94萬人,特困供養人員1.87萬人,實施臨時救助1.55萬人次,累計支出各類救助補助資金6.11億元。
省民政廳聯合省財政廳印發《青海省臨時救助工作實施辦法》,細化救助類別,新增其他支出型救助對象,進一步壓縮臨時救助審核確認時限,特別是針對在冊保障對象,救助時限從7個工作日壓縮至48小時,切實提升臨時救助時效、發揮救急解難作用;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低收入人口認定和救助工作的通知》,適度放寬“單人保”認定條件,提出低邊家庭中被評估為完全失能等級的老年人可單獨申請,推進社會救助擴圍增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以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為核心參照指標,明確城市低保標準原則上按照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0%至40%確定,農村低保標準原則上按照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5%至45%確定;同時,將低保標準調整權限下放市(州)一級,由各市(州)結合本區域發展實際,綜合考慮地方財政收入、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基本生活成本變化等因素,開展科學測算與動態評估,自主確定低保標準。
截至目前,大部分地區已基本完成低保標準動態調整工作,全省城市低保標準相比上年增加39元/月,農村低保標準相比上年增加132元/年。依托低收入人口預警監測信息系統,及時下發疑點數據1.31萬條,通過“線上大數據+線下鐵腳板”,對家庭經濟狀況異常變動的及時核查清退或納入救助范圍。截至3月底,全省累計新增城鄉低保0.78萬人,退出0.3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