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3月27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青海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七章四十九條,主要包括總則、家庭責任、政府支持、學校指導、社會協同、法律責任、附則。
《條例》分別明確家庭、政府、學校、社會在家庭教育中的責任,強調政府在家庭、學校和社會中的指導作用,明確了家庭和家長的家庭教育主體責任和政府、社會各自職責范圍內的責任。
《條例》明確婦聯協調各部門抓好家庭教育促進工作的職能,同時突出我省家庭教育特點,對上位法重要條款進行細化和補充,緊扣上位法關于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家庭教育重要內容,增加心理健康的規定。同時,鑒于家庭教育促進工作的基礎性、長期性和廣泛性,《條例》注重倡導性與處罰性規定有機結合,做到責權利與處罰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