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記者從青海省民政廳獲悉,日前,青海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青海省臨時救助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明確和規范臨時救助的對象范圍、救助標準及程序,旨在強化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功能,切實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
精準覆蓋救助對象,兜牢民生底線
《辦法》將臨時救助對象細分為三類:
急難型救助對象:因火災、交通事故、突發重大疾病等突發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
支出型救助對象:因病、因學、因住房等剛性支出致困的家庭或個人,涵蓋特困人員、低保家庭等群體。
新增“其他支出型救助對象”:針對1-3個月內收入低、因生活必需支出致困且財產狀況合規的家庭或個人,進一步擴大政策覆蓋面。
分級設定救助標準,強化救助力度
《辦法》明確救助標準上限:急難型和支出型救助對象救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當地年城市低保標準的5倍;
特殊困難個案可通過“一事一議”方式提高救助額度,最高可達當年城市低保標準的10倍。
救助金額計算方式也進一步細化:急難型以月低保標準、家庭人口數及困難延續時限為依據;
支出型則結合公式計算與分檔救助,確保公平合理。
優化流程提升實效,實現“救急難”提速
為提升救助效率,《辦法》推出多項創新措施:
先行救助:對急難型救助對象,24小時內發放補助資金;
小額救助:以月低保標準為上限,采取“先救助后備案”簡化程序;
精簡審核:在冊救助對象申請時無需重復經濟狀況核對,審核時間從7個工作日壓縮至48小時;
異地申辦:非本地戶籍居民可在居住地通過信息智能流轉申請,減少群眾跑腿。
該《辦法》的出臺,標志著青海臨時救助制度更加完善,通過精準識別、分級施策和流程優化,為困難群眾提供更及時、更有力的保障,助力社會救助體系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