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近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青海省省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以下簡稱《責任清單》),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就《責任清單》修訂和貫徹落實等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為什么要修訂《責任清單》?
答:為全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現長效化、系統化、清單化管理,2020年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青海省省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厘清了省級有關部門和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對推動落實“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生態環保”要求發揮了積極作用。2024年,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時強調,“青藏高原生態系統豐富多樣、也十分脆弱,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現生態功能最大化,是這一區域的主要任務。要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認真實施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把青藏高原建設成為生態文明高地。”為更加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結合新一輪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進一步明晰各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更好地推動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省委、省政府堅決扛牢并履行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是“國之大者”重大政治責任,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結合機構改革后部門職能調整,對2020年版《責任清單》進行了修訂,旨在強化各部門持續推動落實“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生態環保”要求,積極構建多方協同發力、齊抓共管的大生態環保格局,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邁向美麗青海建設新征程。
問:這次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有什么突出特點?
答:此次修訂,堅持“職責法定”原則,除對新組建和職能調整部門的責任事項進行補充修訂外,還圍繞近年來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青海省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碳達峰碳中和、國家公園建設、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政策規定,對負有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部門責任事項進行了優化調整,修訂后的《責任清單》部門職責更全面、責任更清晰、更具操作性。一是規范固化,應納盡納。《責任清單》涉及責任事項260項,對各有關部門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應當履行的主要職責,對全社會關心關注且需常態長效推進的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納入清單并規范固化,實現應納盡納。二是點面結合,重點突出。《責任清單》突出行業特點,既明確了各相關部門在工業污染防治、污水垃圾處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保護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重點領域行業監管職責,又明確了應當承擔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實現了行業主責和生態環保責任的有機結合。三是系統集成,閉環管理。《責任清單》更加嚴明各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構建了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閉環管理體系,做到了履責有依據、監督有抓手、追責有方向,有助于形成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
問:下一步如何抓好貫徹落實?
答:《責任清單》是推動生態文明建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重要依據。各地區各部門要始終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的殷殷囑托,樹立大局觀、長遠觀、整體觀,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本行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做到溝通銜接、信息共享、問題共商、凝聚合力、深化共識、統一思想,共同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下一步,重點從三個方面推動貫徹落實。一是充分發揮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協調辦公室統籌推進作用,強化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督政職能,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的監督機制,采用多種督查方式對《責任清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切實增強各部門抓好《責任清單》貫徹落實的思想和行動自覺,扛起主體責任,做到知責、履責、盡責。二是深化運用紀檢監察監督與生態環境監管貫通協同機制,強化生態環境常態化監管問責,及時發現、即時移送問題線索,定期公布督察執法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切實推動“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生態環保”要求落實落地。三是廣泛開展宣傳解讀,廣而告之提升公眾對各部門生態環保責任的正確認識,制作“小山小水”動畫視頻,利用青海日報、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持續做好宣傳解讀,全面營造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監督、各部門齊心協力、共同治理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