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3月7日下午,出席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青海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修正草案。吳曉軍發(fā)言,羅東川、劉奇凡、張錦剛參加,王黎明主持并發(fā)言。
吳曉軍代表說,代表法是規(guī)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職權、履行代表義務、發(fā)揮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此次修改把黨的全面領導、人大制度屬性、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與時俱進的時代特征貫穿始終,對推動人民當家作主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意義重大,完全贊成。青海將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嚴格落實黨領導人大工作制度,聚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部署的改革任務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重大要求,以高質量立法促進發(fā)展,以高水平決定推進民主決策,充分發(fā)揮人民代表大會這一民主渠道作用,豐富和拓展代表參與常委會立法、監(jiān)督等工作的渠道和方式,努力讓每一項工作都承載民意、貼近民生、順應民心,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青海實踐提供堅實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王黎明代表說,這次代表法的修改,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完善了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要求、代表團的組成、代表應邀參加本級人大常委會等會議、代表履職的時間保障、代表履職學習的內容、代表建議督辦等有關規(guī)定,政治方向把得牢,人民立場站得穩(wěn),對于更好地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具有重要意義。我們要深刻學習領會,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做好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以此為契機,加快修改完善代表工作相關制度,促進代表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發(fā)展。
劉國強、李高、底青云、馬世功、馬福昌、喬亞群、許慶民、郭金萍、畢生龍代表發(f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