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治理是基層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提升鄉村治理能力水平,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把黨建引領貫穿鄉村治理全過程,不斷提升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群眾工作優勢轉化為治理優勢,推動鄉村治理更加有序、有力、有效。
聚焦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黨組織既是鄉村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治理能力彰顯的重要載體。堅持把推進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建設作為提升基層黨組織的組織力的關鍵抓手,持續推進基層黨建“揭榜掛帥”工作、開展“強基提能”行動計劃,推進基層黨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堅持把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工作作為建強戰斗堡壘、夯實基層基礎的重要抓手,開展常態化排查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三五”集中攻堅行動,不斷提升基層黨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堅持把選優配強“兩委”班子作為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為民服務水平的有力抓手,抓好村(社區)“兩委”換屆準備,一體推進從嚴管理監督和鼓勵擔當作為,鍛造堪當重任的基層執政骨干。
聚焦提振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提升基層黨組織戰斗力。謀發展離不開人,抓治理更需要“能手”。培養好鄉村治理能手,必須樹立在工作一線培養干部的理念,高度重視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選派管理、大學生到村任職等工作,推行“暖巢留雁”工程,切實做到事業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并重。立足實際條件,著力破解“權責失衡、小馬拉大車”等基層治理難題,厘清“應盡之責”與“應減之負”的關系,讓基層干部輕裝上陣,聚焦主業、擔當作為,促使整個基層擁有秩序與活力。注重后備力量的源頭培養,把優秀村級干部、本村致富能手、退役軍人、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鄉村醫生、鄉村教師、大學畢業生等納入培養范圍,著力建好村“兩委”后備人才儲備庫。
聚焦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提升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村集體經濟是否強大,決定著一個村莊的發展水平和群眾的幸福程度。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必須聚焦集體經濟發展短板,整合資源要素、探索發展新路,制定集體經濟發展“一村一策”,為集體經濟發展定向領航。深入推行“黨建+產業”組織振興模式,打破行政、地域、業態壁壘,打造區域化功能型黨組織,推動功能、產業、機制、資源鏈式融合。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鼓勵村黨組織書記依法依規擔任農村經濟組織負責人,探索成立農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采取盤活資源,全鏈托管、農資集采、項目承建、土地入股等方式,激發集體經濟抱團聯動,帶動黨員群眾融入共富產業鏈,增強村級組織自我“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