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2024年以來,省生態環境廳持續優化環評分級審批管理改革,推動環評分級管理與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管理能力相適應,切實保障環評源頭預防把關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日前,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處處長馬強介紹到。
為進一步促進全省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護航”經濟高質量發展,省生態環境廳從三方面持續優化環評分級審批。強化環境影響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按照“應收盡收”的原則,將火電、鋼鐵、有色金屬冶煉、石化、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等“兩高”項目和尾礦庫、危險廢物處置等生態環境影響重大的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上收至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等相關要求,從嚴環評審批把關。下放環境影響較小項目審批權限,將鐵路聯絡線和專用線等環境影響相對較小、環境風險相對可控的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下放至市州生態環境部門,推進環評就地辦理,支持基礎設施等重點項目加快建設。
確保環評審批下放基層“接得住”,省生態環境廳要求市州級生態環境部門原則上僅可將部分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授權給縣級生態環境部門,不再將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授權給區縣生態環境部門,避免基層縣(區)生態環境部門由于技術力量薄弱造成生態環境影響較大項目環評審查把關不嚴的問題,在減輕基層環評審批負擔的同時,有效保證環評審批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