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近日,記者從青海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省生態環境廳聚焦重點任務和突出問題,對生態環境領域九項改革措施進行了細化落實。
省生態環境廳提出,全省生態環境系統要大力推動生態環保責任落實,加快形成“源頭嚴防、過程嚴管、損害賠償、后果嚴懲”的生態文明制度框架。提升生態環保督察效能,對各類督察整改事項從嚴把關,加強督察整改和成果運用,一體推進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落實,以問題整改帶動生態環境全域治理。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加快構建生態環境保護成效監測評估體系,配合省有關部門建立生態產品總值(GEP)考核機制。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執法體系,深入開展綜合執法改革調研,探索建立“大生態”環境監管體系。不斷提升水生態保護能力,持續遵循“以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的方針,加快出臺水生態環境保護修復治理項目管理工作、技術指南,不斷完善頂層設計。統籌推進損害賠償制度落實,推動我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加快建立損害賠償案件跟蹤和管理機制,實時跟蹤、及時解決問題和阻礙,督促賠償義務人在磋商賠償上應結盡結,對受損生態環境應修盡修。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水平,持續加強在污染治理、生態修復、環保技術研發等領域法規、政策、標準解讀,從綠色金融、技術供給、激發市場活力等多方面強化政策引導,推動傳統污染治理方式向新型高效治理模式轉變;持續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開展生態環境承載力研究,推動綠色低碳科技在我省自立自強。提升環評源頭預防效能,加強省級對重大項目環評的審批管理,做好省級以下項目環評審批權限調整。堅持以考核為方向,激勵黨員干部擔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