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1月7日,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消息,對西部地區從事鼓勵類產業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是西部大開發的重要政策。日前,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出臺《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5年本)》(以下簡稱《產業目錄(2025年本)》)。為推動《產業目錄(2025年本)》落地落實,省發展改革委在西部地區率先制定《〈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5年本)〉青海省釋義責任清單》。
其中,對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青海部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的產業共計934條,逐條進行了釋義分工,進一步延伸工作觸角,形成部門協同合力,讓服務“多跑步”、企業“少跑腿”,以優質便捷高效的營商環境,打通服務企業“最先一公里”和落實政策“最后一公里”。
新修訂《產業目錄(2025年本)》中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青海省部分達36條,較上一版新增9條,突出體現在能源生產供應、氫能裝備制造、天然飲用水開發、低空經濟、有機肥生產、高性能碳纖維及制品的開發生產、特色產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為我省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建設產業“四地”,加快發展“青海版”的新質生產力增添了強勁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