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近日,記者從“懂青海 愛青海 興青海”系列新聞發布會省法院專場新聞發布會獲悉,今年以來,全省法院依法審結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詐騙等金融犯罪類案件112件,審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信用卡糾紛、融資租賃糾紛等金融糾紛案件2123件。
全省法院充分發揮金融審判維護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作用,把加強金融審判作為人民法院民商事審判的工作重點,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妥善審理各類金融案件,努力提升金融審判能力水平。青海高院制定《關于加強金融糾紛審判工作的意見》,準確把握金融審判基本原則,激發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增長的活力,引導金融回歸實體經濟本源。印發《關于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意見》,立足司法審判職能,統一裁判尺度,提升化解金融風險和維護金融安全的能力。出臺《關于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切實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暢通金融消費者權利救濟渠道、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和金融需求、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和金融管理部門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職能作用,努力建立和完善全省金融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以更大力度和務實舉措促進金融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持續優化我省法治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