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青海,作為生態保護的重要區域,承載著“國之大者”的重大使命。12月24日,青海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在“懂青海、愛青海、興青海”系列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為貫徹落實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的重大要求,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在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舉措,特別是在生態環境問題發現與整改閉環機制上取得顯著成效。

今年5月,青海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加強生態環境常態化監督管理和問責的實施意見》,旨在通過問題導向,強化常態監管,全方位壓實生態環保責任,預防小問題惡化,減少重大責任追究。該意見建立了8項監管機制,包括預告、收集、受理、提醒、評判、嚴管、督查、宣傳,并從政治監督、監督貫通、執紀問責、以案促改、擔當作為等5個方面推動紀檢監察與生態環境監管的融合,有效防范生態環境問題。
自《實施意見》實施以來,省生態環境廳嚴格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企業的環保責任得到進一步壓實,為“美麗青海”建設凝聚了合力。同時,省生態環境廳利用多種媒體平臺進行宣傳預告,提高社會知曉度,并對各市州生態環境局和部分省直部門進行專題輔導。
在強化擔當作為方面,省生態環境廳主動對接上級及派駐監管機構,收集問題線索,發送預告預警、督辦提醒函,跟進督促整改。同時,修訂責任清單,與省審計廳聯合印發協作機制,形成監督合力。
在監督執紀方面,省生態環境廳運用常態化監管問責機制,約談問題突出地區和部門,通報、發布、曝光典型案例,移送責任追究問題線索,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發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結合紀檢監察與生態環境監管貫通協作機制,總結經驗做法,發布典型案例,推動常態化監管問責機制見成效,為青海生態環境保護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