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12月24日,青海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懂青海、愛青海、興青海”系列新聞發布會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專場新聞發布會。會上透露,今年以來,青海全省生態環境系統聚焦重點任務和突出環境問題,實施九項舉措深化改革,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在推動生態環保責任落實上,青海修訂了《青海省省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制定了《加強生態環境常態化監督管理和問責的實施意見》,強化紀檢監察與生態環境監管的協同,形成“源頭嚴防、過程嚴管、損害賠償、后果嚴懲”的責任體系。
在提升生態環保督察效能方面,青海修訂了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建立了督察體系運行工作機制,通過例行督察、專項督察、派駐監察等措施推動問題整改。西寧市等地還創新了督察方式。
為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青海開展了生態保護成效監測評估試點,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探索建立生態產品總值(GEP)考核機制,并持續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碳核查。
在健全生態環境執法體系上,青海穩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推動市州整合行政執法職責及人員力量,優化省級監督執法機構設置,提高執法質效。
在提升水生態保護能力方面,青海堅持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的方針,健全水污染防治資金、項目監管和技術規范制度體系,優化水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工程相關建設內容。
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上,青海將賠償制度寫入地方法規,建立“一案雙查”制度,全面推動制度落實。
在提升治理水平上,青海探索建立生態環保產業集團,推動污染治理方式轉變,加強關鍵治污技術研究,深化打造相關制度體系和發展體系。
在提升環境源頭預防效能上,青海印發相關政策文件,加強環評要素保障服務,修訂省級審批環評的建設項目目錄,統籌優化環評分級審批管理,嚴守生態環境底線。
此外,青海還持續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制定出臺相關獎懲辦法,堅持把考核結果作為推動干部能上能下的依據。
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人表示,青海始終堅持生態保護第一,聚焦實現生態功能最大化,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為統籌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