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為全面貫徹落實青海湖國家公園創建“1+5”規劃,12月10日,共和縣人民政府與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共和管理分局聯合制定《環湖共和區域“保護責任共擔、流域環境共治、生態效益共享”生態大保護大協同工作機制》(以下簡稱《機制》),將進一步推動形成局地思想統一、體制機制融合、工作目標一致、發展成果共享的生態大保護大協同格局。
本著保護責任共擔,將對環湖共和區域內的湖泊、河流、景區景點、草原林地等四類區域內生態系統狀況、旗艦物種及棲息地狀況、自然景觀等資源利用、生態環境、垃圾污染、人類活動干預狀況等進行“巡湖、巡河、巡點、巡草”綜合巡護監管。按照“任務相當、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將共和管理分局各保護站和縣、鎮、村、社干部及村級保潔員、草原管護員、林業管護員、生態網格員、河湖管理員、環境保潔公司人員、生態保護志愿者等500多人進行整合,劃分網格、明確網格責任人,常態化開展生態環境巡護監管,做到全流域、全覆蓋、無死角。
聚焦服務群眾實現生態效益共享,《機制》明確“四巡”工作清單、分級巡護和處置程序、聯農帶農機制、為民服務方式、全社會宣傳動員等內容,在生態保護優先的前提下,處理好保護和發展關系。同時,著力培養基層干部群眾成為青海湖國家公園生態保護法規政策“明白人”和“宣傳員”,圍繞青海湖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紅色精神譜系和國家公園自然稟賦,主動在傳播青海湖國家公園理念上共同發力,讓環湖群眾成為創建青海湖國家公園的參與者和支持者,推動國家公園共建共享、世代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