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根據《青海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任后監(jiān)督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近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首次聽取和審議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職情況報告,探索構建“任前表態(tài)發(fā)言、任期依法履職、任后監(jiān)督測評”閉環(huán)新模式。
據了解,為合理確定報告人員,省人大常委會事先征求省“一府兩院”意見,提出報告履職情況人員建議名單。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確定6名省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4名省法檢兩院有關負責人報告履職情況。報告人員所在部門涵蓋了教育、司法、科技、生態(tài)、住建、水利、法檢等領域,體現了“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jiān)督的憲法精神。
會上,10名報告人員緊扣“貫徹法律法規(guī)、依法履行職責、履行任前表態(tài)發(fā)言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打算”這條主線,聚焦“執(zhí)行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這個重點,堅持本職工作與人大工作相結合,通過會議和書面兩種形式對履職情況進行全面報告。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按照“好、較好、一般、較差、差”五個等次,對履職情況進行了測評,10名報告人均無“一般”“較差”“差”等次。
測評結束后,省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機構及時歸納整理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連同測評評價結果一并提請主任會議審定,并在常委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進行了公布。同時,以“點對點”向報告對象和所在單位反饋,并“原汁原味”抄送省“一府兩院”和省委組織部,作為了解、考察任命人員履職情況的重要參考,實現了從“任前”到“任后”監(jiān)督觸角延伸,促進了人大監(jiān)督由程序性向實質性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