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協調發展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支撐,是實現共同富裕的內在要求,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在青海考察時強調:“統籌省內區域協調發展,發揮好西寧、海東、海西支撐作用,因地制宜發展縣域經濟、特色產業。”這為青海做好區域協調發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我們要立足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加強戰略統籌,實現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區域協調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區域協調發展工作,不斷豐富完善區域協調發展的理念、戰略和政策體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全面推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提高國內大循環的覆蓋面。”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協調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和區域高質量發展,是新發展階段的一項重要任務,核心是構建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可以說,高質量發展是體現新發展理念的發展模式,是協調成為內生特點的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需要以系統思維和協調思維,實現高水平區域協調發展。
青海集高原地區、西部地區、民族地區、欠發達地區于一身,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突出。主要表現在,省內大部分區域為高海拔地區,與西寧市、海東市相比較,資源環境保護壓力突出、經濟發展基礎較為薄弱、經濟轉型升級相對滯后。全省區域生產力布局調整任務艱巨,部分關鍵產業、產業鏈關鍵環節分布過于集中,一些地區產業布局與資源環境的匹配性不足,差別化的區域產業政策亟待完善。因此,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是關乎我省經濟發展全局的重要戰略舉措。攜手并肩、互聯互通,才能不斷增強區域協調發展的整體效能,統籌區域協調發展是更好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足青海省情實際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題中應有之義。
貫徹落實好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省內區域協調發展,不斷增強區域發展協調性平衡性,要緊跟時代步伐,順應實踐發展,突出問題導向,深度融入和實施國家重大區域戰略,圍繞全省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完善“兩核一軸一高地”總體布局,推動優勢互補、協同共進。發揮好西寧、海東、海西支撐作用,打破區域和行業壁壘,建立政策、科技、人才、資金等要素聚集機制,匯聚上下聯動、協同高效的發展合力,進一步推動優勢互補、特色發展,從多方面健全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釋放更多創新活力,培育更多經濟增長點。因地制宜發展縣域經濟、特色產業,鼓勵和引導發展要素生態旅游、特色農牧業等領域集聚,有效對接國內市場需求,不斷激發新動能、新活力。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區域協同共進,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扎實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積極培育區域發展新增長極。明確城鄉協調發展的方向和路徑,平衡資源供給與群眾需求、發展成本與社會效益的關系,推動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有機結合,增強縣城綜合承載能力,通過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集中,引導人口向城鎮聚集,走以城帶鄉、城鄉融合發展之路。
銳始者必圖其終,成功者先計于始。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是一個長期的系統工程,我們要牢記習近平總書記囑托,著力補短板、強弱項,增強發展平衡性、協調性和可持續性,久久為功、穩扎穩打,為實現區域協調發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質量邁進不懈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