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領導干部離任交接,是規范領導干部履職用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保持工作連續性的有效措施。《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健全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變動交接制度。在現實工作中,部分地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變動,一定程度存在前、后任領導干部交接不力的情況,包括交接內容不夠全面、效果難以保證、工作缺少閉環等問題。為此,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變動交接機制對于保持工作連續性、規范領導干部履職用權意義重大。
明確工作清單,確保交接事項不遺漏。領導干部變動交接是一項系統性工作,涉及工作的重要數據、關鍵環節、時間節點等都應當講清楚、理透徹。要按照交接事項與工作職責對等原則,緊扣主要負責人“關鍵群體”,緊盯人、財、物、事“關鍵環節”,明確領導干部離任后必須交接的重點工作清單,著力推動領導干部變動交接規范化。引導離任者把任職期間主要工作思路、工作目標及進展情況、任期內重大決策及執行情況,以及巡視巡察、經濟審計、調研發現的突出問題、長期未解決的信訪事項、社會關注度高的事件講清楚、說明白,確保干部人事調整過程中各方面工作平穩過渡、有序銜接。
規范工作程序,確保交接環節不斷檔。前、后任領導干部工作交接不夠明確、規范,態度不端正,不認真負責,就容易導致重要的工作舉措出現“斷點”“脫軌”,就會出現混亂,影響正常工作開展。要細化交接內容、嚴格交接流程、明確交接責任,嚴格落實工作交接程序,在任前談話時充分講清樹牢正確政績觀的重要意義,增強接任者理好“舊賬”、明白“接棒”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決防止因交接不清楚導致“舊賬難消”等問題。要將交接事項細化分解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進行精準提醒,進一步明確新老交接過程中的權責關系,確保程序零差錯、交接零延時、事項零遺漏。
健全工作機制,確保交接責任不落空。制度是確保變動交接時思想不亂、工作不斷、隊伍不散、干勁不減的重要保障。若是缺少領導干部變動交接的規章制度,交接事項不清、交接內容模糊,不僅會導致工作交接隨心所欲,還會給后續工作留下隱患,甚至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要著力構建領導干部變動交接全鏈條責任體系,壓緊壓實離任者和接任者雙方交接職責,對交接不清、手續不全、履職不力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并將交接清單中所涉及的重大事項納入年度考核、黨建述職評議、政治素質考察等重要內容,作為選拔任用、評優評先等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