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是黨和人民事業大踏步趕上時代的重要法寶,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是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根本動力。《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部署了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和重大舉措,對進一步全面深化生態文明領域的改革指明了方向。省委十四屆七次全會指出:“以建設生態文明高地為載體,深化生態文明領域改革。”落實好全會精神,要胸懷“國之大者”,推動生態文明領域改革落實落地見成效,進一步強化青海在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政治擔當。
生態文明建設是青海邁向現代化的最大發展優勢、最大政治責任,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現生態功能最大化是青海的主要任務,全力推動生態環境領域改革任務落實落地是青海的政治責任。推動生態文明領域改革本質要求在于著力破解生態文明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關鍵點在于破除影響高水平保護、制約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處理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的辯證統一關系。
青海聚焦生態文明建設,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打造生態文明高地,推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但是,青海的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轉型發展矛盾依然突出。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我們要明晰生態領域改革思路、改革重點,借勢借力補齊短板、破解難題、推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再上新臺階。著眼于加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著力破解突出矛盾和問題,實現在經濟發展中促進綠色轉型、在綠色轉型中實現更大發展,為建設現代化新青海提供強大綠色發展動能,在打造生態文明高地上取得新成就,守護好“三江之源”,讓綠水青山永遠成為青海的優勢和驕傲。
深化生態文明領域改革,要牢記“國之大者”,堅持生態保護第一,堅定不移打造生態文明高地。保護和發展之間的關系向來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繞不開的辯證關系。統籌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要為保護劃好紅線、給發展明確邊界,不斷厘清保護和發展空間界限,以持續優化國土空間布局為抓手給生產生活和未來發展留足空間。守護好“中華水塔”,扛牢源頭責任,優化水資源配置是一個重要方面,需要在系統實施源頭水源涵養、河湖水生態修復和流域水環境治理上下功夫,解決好水資源分布不均和供需矛盾突出的問題。生態環境監管對于維護青海生態安全地位極端重要,針對我省生態環境監管存在較大短板,需要用改革的辦法提升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及時性有效性。人與自然的關系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關系,要堅持“自然為上、惠民為本”,解決好國家公園內社區協調發展問題,推動形成生態保護與社區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完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體制機制,錨定綠色低碳發展方向,在全力推進“兩山”轉化中實現“三生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