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李娜 報道)近日,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結合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行動,持續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專項整治行動。
全省各地按照零售企業執業藥師差異化配備相關規定,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檢查方式持續開展執業藥師在崗履職專項檢查工作。西寧市、海東市通過“陽光藥店”APP、“河湟安康”進行“線上”動態監測,聚焦執業藥師打卡率較低、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未經執業藥師審核銷售處方藥等進行重點監督檢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召開動員部署會,對執業藥師在崗履職專項檢查工作進行再部署、再安排、再明確;海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組織開展藥品經營企業執法能力提升培訓班,做好政策引導,確保按時限要求配備執業藥師。
專項檢查要求,全省藥品零售企業應于2024年11月20日前整改到位,凡不能在崗服務的“掛證”執業藥師,應立即改正或于2024年11月30日前主動申請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自2024年12月1日起,將對存在未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或執業藥師未在崗履職的零售藥店,一經查實將嚴肅查處。對于核實存在“掛證”行為的執業藥師,將依據《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撤銷“掛證”執業藥師的執業藥師注冊證,在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失信記錄,并向社會公告、曝光。“掛證”執業藥師屬公職人員的,將同步通報其所在單位和紀檢監察部門。
下一步,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統籌執業藥師注冊、藥品經營企業許可和事中事后監管信息溝通,形成監管合力,增強企業和執業藥師守法意識、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