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8月2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青海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新聞發布會。省林草局有關負責同志就文件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作通報。

日前,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青海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謀劃了新時代新征程全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新藍圖、新愿景,以充分發揮集體林業在維護我省生態安全、助力鄉村振興和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資源優勢為出發點,重點突出北方地區以生態保護為主,確定以生態優先、穩步探索、提升活力為基本原則。結合我省集體林業發展現狀,明確了我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總體目標,從持續推進“三權分置”、引導適度規模經營、加強森林經營管理、推動林業產業發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6個方面,謀劃了我省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重點任務,制定了加強組織領導、鼓勵先試先行、完善管理體系等3項保障措施。
方案明確提出了到2025年的總體目標,即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在此基礎上,持續健全和完善資源保護高效有力、森林經營適度規范、金融賦能更加顯著、林權價值增值途徑靈活多樣、農牧民收入持續增加、林權流轉和抵押貸款體制和運行機制,為助力產業“四地”建設、打造生態文明高地貢獻力量。
方案細化了六項改革任務,持續完善“三權分置”,引導適度規模經營,加強森林經營管理,推動林業產業發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方案提出三項保障措施,即加強組織領導、鼓勵先試先行以及完善管理體系和強化督導考核評價,進一步提升青海省集體林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增強生態保護和林業發展內生動力,推動林草事業高質量發展,實現生態美與百姓富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