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興則文明興。8月15日,是我國第二個全國生態日。今年生態日的主題是“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我們要立足大美青海,胸懷“國之大者”,深刻把握“三個最大”省情定位和“三個更加重要”戰略地位,在打造生態文明高地上不斷深化認識,增強各族干部群眾保護生態環境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堅決扛起保護生態環境的政治責任,有力有效推進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不斷取得更大進展,為維護國家安全作出青海貢獻。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是關系黨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問題,是關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會問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青海作為美麗中國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以來,我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扎扎實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各方面,推動形成具有青海特點的生態文明建設新實踐。
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是“國之大者”。近年來,為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青海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始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要緊扣堅定不移推進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這一主題,以“制”促“治”,以“法”促“治”,不斷完善青海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完善生態文明基礎體制,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認真實施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嚴格落實《青海省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聚焦生態環境領域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持續加大生態環境領域執法檢查力度,讓制度成為推動青海生態文明建設的“指揮棒”,讓法治成為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紅綠燈”。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指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是新時代黨治國理政新理念新實踐的重要標志,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是解決我國資源環境生態問題的基礎之策,是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的內在要求。要正確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積極探索“兩山”轉化通道,推動青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加快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守護好“中華水塔”,加強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有序推進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實現生態功能最大化。
今年8月,也是《青海省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正式頒布后的首個“全省生態文明宣傳月”。連日來,各地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 建設生態文明高地”主題活動,在全社會形成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在追求高質量發展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要爭做生態文明理念的忠實踐行者。要深刻領悟和把握“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內涵意義,結合省情實際,因地制宜開展探索實踐,將生態文明理念貫穿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通過多種形式,深入宣傳青海生態文明建設的新成效,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積極表彰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一步提升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讓生態文明逐漸成為社會文明的一部分,成為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價值追求,激發全社會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把青藏高原建設成為生態文明高地,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賦予青海的重大政治責任和重要歷史使命。全省上下要久久為功、持續發力,凝聚起全社會共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合力,以更高標準、更高質量、更高要求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貢獻青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