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7月25日,青海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青海省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標志著青海省在推進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建設、促進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條例》的制定是青海省扎實推進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建設,促進鹽湖產業高水平保護與高質量發展的具體行動。《條例》的出臺,將從根本上為青海省鹽湖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條例》共七章四十三條,包括總則、生態保護、綠色發展、科技創新、要素配置、服務保障和附則。
《條例》制定目的是統籌推進鹽湖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保障鹽湖資源安全,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促進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
《條例》在生態保護方面提出了嚴格要求,強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嚴格鹽湖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準入,強化鹽湖資源開發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同時,從事鹽湖產業的企業事業單位等應當加強生態環境風險防控,嚴格落實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
《條例》提出,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應當堅持生態保護第一、綠色發展,創新驅動、提質發展,合理布局、集群發展,開放合作、互利發展的原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鹽湖產業發展相關規劃,建立健全綜合協調機制,研究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條例》在科技創新方面,鼓勵和支持鹽湖產業開展技術研發和創新,推動鹽湖產業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發展。特別是推動鹽湖資源綜合開發和循環利用,以及鹽湖產業與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的融合發展。
《條例》還就鹽湖產業發展的要素配置進行了詳細規定,包括水資源管理、用地保障、資金支持、人才保障等方面,確保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所需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條例》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等方面的宣傳。鼓勵支持新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營造有利于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社會氛圍。同時,對在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條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青海省鹽湖資源開發與保護條例》同時廢止。這標志著青海省鹽湖產業高質量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法治化、規范化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