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民之所盼,發展之基。這些年,青海各族干部群眾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扎實推進平安青海建設“十個一”工作,以協調發展推動社會安定和諧、強化社會治安綜合防控,增強基層平安建設能力、推動平安建設提檔升級,社會大局和諧穩定、各族百姓安居樂業,人民群眾安全滿意度連續11年提升。
治國安邦,重在基層。這些年,平安青海建設成效顯著。各地深入開展“防風險、除隱患、降發案、保平安”專項行動,市縣鄉三級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縣級“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實現全覆蓋,產生了海東市司法局“預防化解外出從業‘拉面人’糾紛工作法”、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金灘鄉“化解農牧業地區糾紛‘六小’工作法”、果洛藏族自治州達日縣人民檢察院“‘三江源·檢察藍’聯動解紛工作法”……這些靠前一步“治未病”、民生訴求“快響應”、以“微治理”保“大平安”的生動實踐和創新做法集中表明,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實“四下基層”制度,要以服務人民為宗旨,以基層黨建為引領,以社區居民為中心,以群眾滿意為基礎,以治理創新為動力,以社會和諧為目標,以心系民生為情懷,以無私奉獻為責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只有主動適應新變化、積極應對新問題,注重激活平安細胞、凝聚社會多元主體合力,優化方式方法、增強基層平安建設能力,創新基層治理模式、夯實平安建設根基,才能為建設現代化新青海營造更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國泰民安是人民群眾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社會治理的主體在人民群眾,重點和難點在基層一線。只有立足群眾需求,不斷深化基層社會治理機制,才能不斷打牢基層基礎,讓人民群眾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最大受益者。要積極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夯實社區建設工作基礎,強化基層治理底部支撐,善用法治、整合資源,突出特色、健全機制,完善立體化、全天候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要持續深化“十個一”工作,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走近群眾、服務民生,找準社會治理的方子,找好守護平安的法子,找對聯系群眾的路子,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要關口前移、舉一反三、久久為功,從源頭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真正做到為群眾解“事結”化“心結”,讓一個個家庭的“小和諧”“小幸福”,聯結成整個社會和國家的“大平安”“大穩定”,確保青海大地政治更安全、社會更安定、人民更安寧,讓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