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記者從5月22日召開的青海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獲悉:2023年,青海省牢記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是“國之大者”重大要求,認真落實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認真踐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嚴”要求,聚力打造生態文明高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實現生態環境質量在較高水平上的改善,部分指標保持全國前列,“美麗青海”建設邁出堅實步伐。
2023年,青海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96.6%(扣除沙塵異常天為97.7%),PM2.5平均濃度為18.7微克/立方米,35個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水體比例為100%,劣V類水質斷面比例為0。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分別為100%、99.56%,全省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體系覆蓋率達94.8%,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19.9%。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晝間、夜間達標率分別為98.3%、97.0%,環境電離輻射水平處于本底漲落范圍內,環境電磁輻射水平低于國家規定的電磁環境控制限值。全省自然生態狀況總體穩定,各縣(市、區、行委)生態質量指數值在36.37—68.33之間。全省生態環境總體安全,未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和輻射安全事故。
2023年,我省全面完成國家確定的年度各項生態環境約束性指標。其中,地表水優良水體比例、劣V類水體比例均達到國家目標要求;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高于年度目標0.3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較年度目標低2.4微克/立方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高于年度目標8.56個百分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累計減排量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目標。
全省深入宣傳貫徹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長江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啟動《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修訂,發布《三江源生態監測技術規范》等地方標準。持續深入開展湟水流域枯水期專項執法等行動,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青甘兩省有關部門簽署協議,強化跨區域聯合監管執法。
省委、省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抓好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典型案例和反饋問題整改,同步做好有關化工企業污染問題整治。截至目前,5項典型案例整改和1192件信訪舉報件辦理已取得明顯進展。從嚴從實抓好第一、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省級例行督察問題整改完成率為82%。2021年黃河警示片9項問題已完成整改,2022年警示片11項問題整改完成9項。省級開展的兩輪黃河“體檢”整改完成率分別為89%、63%。國家部署的黃河流域“清廢行動”發現問題全部完成整改。
圍繞藍天保衛戰,全省制定實施系列攻堅方案,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狠抓治污措施落實,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圍繞碧水保衛戰,制定實施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系列攻堅行動方案,開展湟水河沿線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專項巡視,堅決打好湟水河水質攻堅戰,湟水流域國省控斷面年均水質達到Ⅲ類及以上。城市、縣城建成區內未發現黑臭水體反彈新增。圍繞凈土保衛戰,強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嚴格落實農用地分類管理。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體系建設技術導則和管理辦法。加快推進西寧市、海西州、玉樹州“無廢城市”建設,完成危險廢物處置核查問題整改。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開展放射源、核技術利用單位全覆蓋風險排查,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得到強化。
全省新增清潔能源裝機980萬千瓦、總裝機規模突破5100萬千瓦。世界最大液態空氣儲能示范項目落地,首個綠電制氫項目投產,青海“綠電”點亮杭州亞運會場館。加快構建“碳達峰、碳中和”政策體系,深入實施“碳達峰十大行動”。建成首個綠電溯源感知平臺。新能源公交車占比過半。強化生態環境源頭防控,嚴控“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我省制定實施打造生態文明高地總體規劃,發布三江源國家公園總體規劃,祁連山國家公園設園在即,協同推進青海湖國家公園與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區創建工作。木里礦區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收官,制定實施鞏固提升青海生態環境保護成效三年行動計劃。完成木里礦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資金16.58億元,已到賬8.65億元。成功申報湟水山水工程項目。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積實現“雙下降”。藏羚羊等野生動物種群數量持續增加。
我省爭取生態環境保護中央專項資金203.56億元,總量和增量創歷年新高。深化生態環境領域科技合作,加強重點領域科技研究,積極探索適用青藏高原不同類型生態系統功能恢復和持續改善的綠色技術模式。持續推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排污許可等制度改革。建立紀檢監督和生態環境監管貫通協同機制。加強生態環保宣傳教育,逐步構建起全民行動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