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5月17日,記者從青海省衛生健康委獲悉,為持續深化我省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省衛生健康委聯合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9部門制定印發《青海省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醫共體運行管理機制全面形成,縣域服務能力明顯提升。到2030年全面建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協作密切、運行高效的整合型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我省群眾提供更加優質的醫療服務。
《實施方案》明確縣政府是醫共體建設的責任主體。各縣要組建由政府、機構編制、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農業農村、衛生健康、醫保、藥監等部門及鄉鎮、街道和醫共體成員單位共同參與的醫共體建設推進機制。厘清醫共體建設權責利關系,制訂完善政府辦醫、醫共體內部運行管理、外部治理三張權責清單。明確醫共體內推行醫保基金總額付費。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運行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
《實施方案》強調加強醫共體與城市醫院的合作。城市醫院對醫共體派出至少3名專家給予醫療、護理、管理等長年駐守指導。推動醫共體牽頭醫院將“人員、技術、服務、管理”下沉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升醫共體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強醫共體內信息化建設,建立縣域內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消毒供應等資源共享中心。探索將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列入醫共體成員單位,充分發揮其業務優勢,有針對性地補齊基層短板,推動“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
《實施方案》提出通過開展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行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和中藏醫館建設等提升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制定縣鄉村三級疾病診療目錄,完善轉診病種及管理辦法。結合縣域常見病、多發病加強教育陣地和健康教育隊伍建設,引導轄區居民養成規范就醫和用藥習慣,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