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為進一步提升我省旅游服務質量,營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費環境,全力推動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建設,日前,省市場監管局聚焦旅游市場突出問題,制定并發布《維護旅游市場價格秩序“十不準”》。
據悉,“十不準”要求全省旅游行業及經營者要誠實守信經營,不準虛假標價;嚴格明碼標價,不準價外加價;標價售價一致,不準低標高結;履行告知義務,不準隱性消費;堅持自愿原則,不準強制銷售;規范促銷行為,不準誘導交易;提倡菜價上墻,不準欺客宰客;政府定價景區,不準擅自漲價;依法減免門票,不準變相收費;公平有序競爭,不準相互串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最高可處5000元罰款;實施價格欺詐行為的,可處50萬元以下罰款;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可處200萬元以下罰款;實施哄抬價格的,可處300萬元以下罰款;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可處500萬元以下罰款。
我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對違反“十不準”的行為依法予以嚴懲。消費者若發現違法行為,可保存好票據憑證并及時撥打12315、12345或登錄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