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年初,青海省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推出33條務實措施。措施的出臺為青海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謀定了怎樣的方向?是否回應了民營企業重點關切的問題?近日,《青海日報》邀請青海省民營經濟發展局相關負責人對措施進行權威解讀。


民營經濟33條重點把握了三個原則
一是落實國家部署,力求一貫性。全面落實國家民營經濟31條,立足省情細化實化各項支持政策,固基礎、補短板、強弱項,不折不扣推動黨中央各項部署在我省落地見效。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力求精準性。聚焦民營經濟發展痛點難點堵點,積極回應經營主體關切,針對性地提出常態化助企暖企、推動涉企政策免申即享等措施,解決民營企業反映強烈的融資、土地、技術、人才、審批等突出問題,努力提升經營主體在準入、準營、退出“全生命周期”的鏈條式服務,提振民營經濟的發展信心。
三是強化統籌推進,力求協同性。樹牢“一盤棋”發展理念,積極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在增強政策公平性、普惠性、可及性上下功夫,放大金融、財稅、投資、產業、市場準入、產權保護等政策組合效應。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注重步調一致、同向發力,進一步拓寬政策落實覆蓋面,不斷提升經營主體獲得感。


民營經濟33條重點圍繞6個方面進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加強對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政策支持。充分發揮中小企業發展、商貿流通服務業發展、工業轉型升級、文化和旅游發展等專項引導資金撬動功能,加大對“個轉企”“小升規”民營企業的支持,對經濟增長、吸納就業的企業給予梯度獎勵;對首次升規入限企業給予一定獎勵。對照國家重點細分行業目錄,形成省級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建立重大項目清單、產業項目清單、特許經營項目清單等三張擬向民間資本推介的項目清單,推廣應用全國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平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盤活國有存量資產及城市老舊資源。
青海民營經濟發展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民營經濟33條積極回應經營主體關切,在增強政策公平性、普惠性、可及性上下功夫,放大金融、財稅、投資、產業、市場準入、產權保護等政策組合效應。強化部門協同、上下聯動,注重步調一致、同向發力,進一步拓寬政策落實覆蓋面,不斷提升經營主體獲得感,大力提振民營經濟的發展信心。
二是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分批有序推進“一業一證”改革,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逐步實現準入即準營。全面落實簡易注銷制度,完善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平臺。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完善企業重整識別機制,依托“府院聯動”,依法拯救陷入財務困境但有挽救價值的民營企業。建立完善涵蓋各類經營主體的公共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完善民營企業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完善拖欠賬款常態化預防和清理機制,暢通保障民營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渠道,重點清理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拖欠民營中小企業賬款。
青海民營經濟發展局相關負責人指出:33條著眼于政策落地,提出要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鼓勵民營企業合規經營,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引導民營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用于新的助力全省重大戰略的項目建設,形成投資良性循環。
三是強化民營經濟要素保障。全面提升“信用貸”服務質效,升級擴能“青信融”“銀稅互動”融資平臺,逐步擴大省中小微企業續貸周轉資金池、省中小微企業首貸、信用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受用覆蓋面。鼓勵民營企業利用存量土地發展國家支持的新產業新業態,現有建設用地過渡期支持政策以5年為限。健全人事管理、檔案管理、社會保障等接續的政策機制。強化民營企業用工服務,加強擴崗政策支持和創業幫扶,搭建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用工和勞動者、高校求職信息對接平臺。持續打造“大數據+鐵腳板”的就業服務模式,深入開展就業服務“春風行動”。
青海民營經濟發展局相關負責人指出:33條充分考量不同行業企業的成本結構差異,因勢利導,增強政策的針對性和含金量,提出,定期發布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壯大的稅費優惠政策清單,政府定價的涉企收費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制定涉企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項目清單,深入治理壟斷性中介高收費行為。
四是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制保障。加強對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財產權的保護,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和企業家人格權。保護民營企業在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中各個環節的程序權利和實體權利,切實保障民營企業家的訴訟權利。依法嚴格區分企業家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預民事糾紛、經濟糾紛,以及執法司法中的地方保護主義。推動協同監管,公布跨部門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清單,推動“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深入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企業家學法”等活動。
五是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新時代西部大開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戰略及共建“一帶一路”,積極融入生態文明高地和產業“四地”建設。支持民營企業投資發展勞動密集型制造業、裝備制造業和生態產業,參與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減碳技術和服務,加大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儲能等領域投資力度,參與用能權交易。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延鏈、補鏈、強鏈項目建設,對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給予一定資金支持。支持民營經濟經營主體參與廢舊物資循環利用、大宗固廢綜合利用、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等生態環保項目。
青海民營經濟發展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民間投資是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主力軍,也是提升投資質量、增強投資活力的關鍵力量。為進一步勉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33條提出,積極推動民間投資項目滾動列入省級重點項目、納入全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公開推介首批49個民間投資項目,重點支持民間資本參與新型城鎮化、清潔能源、鄉村振興、生態旅游等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領域建設。在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前提下設立“紅綠燈”,推出一批“綠燈”投資案例,規范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
六是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加強對民營經濟人士的梯次培養,建立健全年輕一代民營經濟人士傳幫帶輔導制度,構建多領域多層次、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培訓體系。建立優秀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表彰獎勵機制,定期表彰獎勵在民營經濟發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引導民營企業擔負社會責任,踴躍投身社會事業。全面推行青海省新型政商關系負面清單,推動黨政干部和民營企業家雙向建立親清統一的政商關系。


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思路明晰
2024年開年以來,高原大地,民營企業正以“拼”的精神、“闖”的勁頭、“實”的干勁,在堅定不移推動高質量發展中開創新局。隨著我省33條的出臺,以及青海民營經濟發展局的正式成立,“激活民營經濟發展”正式成為一年青海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
青海民營經濟發展局將以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為主線,加強相關領域政策統籌協調,還推動建立“七項機制”、搭建“六個平臺”、構建“五大體系”、開展“四項行動”、創推“三種模式”,全方位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當好民營經濟“娘家人”。
民營經濟的每一步發展,都離不開黨和政府的政策支持。
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強調“黨中央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始終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明確“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下來,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提振市場預期和信心”,指出“我國民營經濟只能壯大、不能弱化,不僅不能‘離場’,而且要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這一系列重要論述是習近平經濟思想的重要內容,為新時代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上下齊心,其利斷金。青海伴隨著鹽湖、清潔能源、生態旅游和綠色有機農畜產品等重點產業發展,市場開放程度更大,各種商機在拓展,全省民營經濟迎來了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循著全省民營經濟的發展路徑,青海民營經濟發展必將有所得、有所獲、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