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記者 崔永燾 報道)4月11日,記者從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在處理一起涉嫌銷售冒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產品案件時,發出了本年度首份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體現了法治的溫度和人性化執法的理念。
今年1月8日,執法人員在海南藏族自治州某縣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青海某物流服務有限公司涉嫌銷售冒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產品。經過深入調查,該公司并無主觀故意違法行為,且涉案產品銷售時間短、范圍小,危害后果輕微。公司在案發后立即召回產品,主動封存剩余產品,并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公司負責人也承諾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鑒于該公司過去信用良好,且本次為首次在商標領域出現違法行為,青海省市場監管局依法決定不予行政處罰,展現了寬嚴相濟、法理相融的執法理念。
近年來,青海省市場監管局積極推動包容審慎監管,通過柔性執法引導經營主體自我糾錯,輕裝前行。為保護創業創新活力,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該局將繼續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制度,對首次違法行為和輕微違法行為以教育整改為主,行政處罰為輔。通過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教育引導企業自覺守法、規范經營,實現社會效果和執法效果的統一。
青海省市場監管局的柔性執法舉措,不僅體現了法治的人文關懷,也為經營主體提供了更加寬松的發展環境。通過這種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有望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