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4月9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促進基層和諧穩定,提升基層矛盾糾紛預防法治化水平,根據《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關于印發〈“1名村(居)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1+N”行動)要求,我省將在全省范圍開展“1名村(居)法律顧問”+ 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
據了解,我省將把村(居)法律顧問專業優勢和“法律明白人”的鄉土優勢結合起來,以“1+N”行動為抓手,以服務群眾、造福群眾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實現村(居)法律顧問和“法律明白人”全覆蓋的基礎上,著重推動“法律明白人”培養提質增效,經過兩年努力使村(居)法律顧問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機制進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的培訓實現常態化、專業化,法治素養明顯提升,作用發揮更加突出,激勵保障更加有力,成為維護基層和諧穩定的重要力量。同時,把司法所、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室等法律顧問定期坐班的場所打造成“1+N”行動密切協作、工作有機銜接的平臺,雙方定期交流信息,整合綜治中心、網格員等資源優勢,運用各類大數據和智慧平臺,強化法律服務供給,探索組團式、智慧化等特色法律服務方式,合力推進基層法治服務,實現群眾在“家門口”辦好法律服務事項,推動依法解決人民群眾煩心事、揪心事、難心事。在村(居)法律顧問履行參與起草、審查村規民約和其他管理規定,參與經濟項目談判、簽訂重要合同,進行有關決策法律論證、重大矛盾糾紛調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等工作過程中,積極吸納“法律明白人”參與,共同研究解決問題,引導更多法治力量向矛盾糾紛預防前端用力,主動為群眾提供服務、回應訴求、排查風險,引導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為人民群眾排憂解困,為基層社會治理提效賦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