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新時代“楓橋經驗”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預防化解矛盾糾紛工作中的實踐運用,是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典型經驗。
近年來,我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牢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科學內涵和實踐要求,充分運用各類矛盾化解法律渠道的重要作用,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各項工作,積極引導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持續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青海新實踐,為建設現代化新青海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依法而治
搭建多元解紛平臺
依法,是預防矛盾糾紛的前置條件,也是化解矛盾糾紛的必要手段。
調解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紛爭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依法調解,就是要遵循法律原則和程序,依法解決糾紛。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彰顯調解結果的法律效力。
海東市平安區的李某和韓某某因為房屋漏水產生糾紛,社區調解員為盡快化解矛盾,聯合網格員、社區民警及法律顧問進行調解,在向雙方說明法律界定的賠償事宜同時,也讓雙方自行了解了裝修的市場行情。在從法律角度對這個事件進行細致分析后,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人民調解講情理但更需注重法理。人民法院作為司法審判機關,以訴前調解全力做好訴源治理和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切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和訴前,以進一步提升司法調解工作質效。
為切實縮短解紛時長,對于一些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等需要通過鑒定程序確定基礎事實的案件,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大力推行訴前司法鑒定程序,將司法鑒定前移到訴前階段,有效減少司法程序的空轉,提高審判效率,同時幫助雙方當事人在訴前合理預判其訴訟結果,促使雙方當事人在訴前達成共識,高效化解矛盾糾紛,有效降低訴訟成本。
訴前調解是人民法院排難解紛、止訴息爭的有力方式,不僅有效節約司法資源,還能實現情、理、法相互融合,真正做到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
當前,矛盾糾紛主體日益多元、涉及的行業領域類型日趨多樣,確保專業性的問題得到專業化的調解,是趨勢,也是需求。
今年3月,我省首批11家金融糾紛調解室設立,是以行業性、專業性調解促進金融矛盾糾紛實質化解的有力舉措。金融糾紛調解室成立后,消費者與金融機構在投訴處理產生爭議、無法協商一致時,便能在調解室就地轉入調解程序,通過機構調解員提供更加專業化的調解,快速高效實現矛盾糾紛在前端“一站式”化解。
循法而行
樹牢依法解紛意識
法治是理性之治、長效之治、普遍之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糾紛,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鮮明時代特征,也是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關鍵所在。
海南藏族自治州興海縣子科灘派出所創新警務機制,建立一廳兩室兩隊警務機制,打造“布谷鳥”調解室、“老喬警務室”,以“請進來、走出去”的工作方式排查、化解轄區各類矛盾糾紛。同時,組建“智嘎爾”義警隊,發揮群防群治力量,形成縣城社區和牧區村社兩套聯防警務模式,實現了新時代“楓橋經驗”發展的本土化。
一邊是業主對物業服務質量的不滿,另一邊又是物業公司收取不上物業費的尷尬,住宅小區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糾紛到底該如何破解?西寧市城北區成立全省首家“睦鄰物業糾紛調解工作室”,整合司法、建設、城管多部門職能合力,通過多部門聯動共治,使黨委領導、法院主推、多部門聯動的物業管理多元解紛機制逐步形成,不斷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從碎片治理轉向集成治理、被動治理轉向主動治理、突擊治理轉向長效治理、單向治理轉向多元治理。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謀劃社會治理工作。
走進黃南藏族自治州尖扎縣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辦事群眾在大廳設立的信訪、矛盾調解、法律援助、訴前調解及綜合治理等五個不同窗口或咨詢或辦理相關法律事項。2023年8月底,尖扎縣將綜治中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信訪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訴訟服務中心五大中心資源整合,入駐了政法、法院、司法、信訪等部門,實現群眾糾紛化解“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地”。
普法入心
營造遇事找法氛圍
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是推進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的長期基礎性工作。
2023年3月2日,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干警在總寨鎮謝家寨村村委會廣場對兩起案件舉行公開聽證會,經過充分討論、評議,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的擬不起訴決定,實現了“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效果。此次搬到群眾“家門口”的公開聽證會,切實打通了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把法治宣傳做到了群眾心坎上。
要想讓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就需要讓老百姓有地“找說法”。
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政法機關與行業領域單位協同配合,建立“1+N”行政調解平臺,構建多元多級、輻射全域的“大聯動”體系,依法加強權益保護、交通損害賠償、治安管理、環境污染、勞動社保、房屋土地征收、金融領域等方面的行政調解,制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措施,設立訴調對接中心,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機制。
及時可靠的法律服務,是百姓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幫手”。
海東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整合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工作者等優勢資源,組建法律服務宣傳團隊,制定涉法涉訴糾紛解決方案,引導各族群眾依法表達利益訴求、依法解決矛盾糾紛,以法治思維方式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確保矛盾糾紛早發現、早介入、早解決。
用好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法治“良方”,讓每個人的安全感得到法治的護佑,讓每一項合法權益得到正義的匡扶,百姓才能順心滿意,社會才能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