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3月29日,記者從青海省第33個全國稅收宣傳月啟動儀式暨全省科技創新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推介會上獲悉,為進一步激發全省科技企業創新活力、優化科技企業創新環境,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與青海省科技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精準落實政策措施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3個方面提出13條措施,賦能科技創新企業高質量發展。
《通知》明確落實結構性減稅降費政策,著力支持科技型企業創業投資、研究開發、成果轉化、科研人才隊伍培育、科技型重點產業發展。落實落細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圍繞“成長中”科技型企業需求,落實落細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等多項減免政策。
《通知》強調多元化支持企業科技創新,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擴大科技創新券使用范圍、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建立科技專員服務機制。對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按照當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免稅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補。企業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等購買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中試、成果評估等服務,按照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合同額的80%,予以兌付創新券。對新認定的省部共建或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建設期內給予每年200萬元的建設與運行經費支持,支持期限不超過5年。推動科技專員“組團式”為企業提供技術研發、工藝技術改進、平臺建設、行業性稅收政策等科技創新與宣傳服務。
《通知》提出全方位持續優化服務舉措,從聯合開展審查、加強宣傳輔導、提升服務層級、支持數據共享4個方面,推動支持科技創新發展優惠政策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