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3月21日記者了解到,省自然資源廳確定11項重點任務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并明確了完成時限。
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賦予農牧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自2023年8月,青海省在6個縣(區)啟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以來,西寧市試點地區探索制定了“8個環節”入市程序,確保試點工作符合實際、程序規范、可操作性強。目前,省自然資源廳抽調專人組成調研組深入試點地區實地調研督導。
據了解,海東市試點地區認真摸清底數,結合村莊規劃、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等工作,初步擬定6塊入市地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試點地區加快村莊規劃編制和確權登記工作,充分征集意見,精心篩選地塊,扎實做好各項基礎工作。同時,部分試點地區存在基礎工作不扎實、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工作合力不強等問題,省自然資源廳組織試點地區認真對照《青海省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實施方案》要求,圍繞“兩項前置條件”“兩項重點機制”“三項負面清單”,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共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
省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督促各試點地區政府落實主體責任,聚焦重點任務,實行臺賬管理,搭建交易平臺,完善交易規則,健全體制機制,努力探索實現更多成交案例,確保試點工作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