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近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依托春風行動,大中城市聯合招聘高校畢業生春季專場活動等將陸續開展。高校畢業生找工作、創業都有哪些利好政策,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都有哪些鼓勵?西海全媒體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工作人員。
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可享受鼓勵政策,企業新增就業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及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補貼的人員范圍是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補貼標準為企業新增就業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根據“先繳后補”的原則,按企業實際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同時,按企業每吸納一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已享受見習補貼一次性獎勵的見習基地不再享受此項政策。
補貼期限是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勞動合同期內補貼不超過4年。
企業新增就業崗位指企業新招用人員的崗位,以企業申報補貼年度實際新招用人員數量為準,不考慮減員因素。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享受四項優惠政策。第一項優惠政策就是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對象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補貼標準是在青海省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依法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同一經營場所、同一經營項目,已享受創業補貼,法人變更為家庭其他成員的,不再重復享受創業補貼。
小微企業認定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規定執行。正常經營1年以上是指:有正常營業收入和一定盈利,企業招用員工的,要符合簽訂勞動合同,進行就業登記,按月向員工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
第二項優惠政策是求職創業補貼。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脫貧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含中職、技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1000元補貼。
第三項優惠政策是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持《就業創業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36個月)內,按一定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第四項優惠政策是創業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個人可申請最高貸款額度20萬元,合伙創業的可以累加。對10萬元以下貸款、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持有關證明材料,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另外,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可享受社保補貼。畢業年度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并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進行就業登記的,對其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或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實際繳費的70%給予補貼。其中: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當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標準核定繳費基數,可靈活選擇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的方式繳費,對于繳費基數60%至100%的部分,按照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70%予以補貼,補貼不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