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3月1日,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地下水管理,確保地下水管控指標分配方案落實,青海省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地下水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堅持重在保護、要在治理,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把水資源作為最大剛性約束,實施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雙控,優化取水工程布局,加強監督管理,以地下水可持續利用保障全省生態安全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意見》明確2025、2030年全省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控制指標,以及地下水取用水計量率、地下水監測井密度、灌溉井密度等管理指標,主要包括加強地下水調查評價與規劃、加強地下水節約集約利用、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加強地下水監督管理、加強地下水監測計量和加強地下水資源執法等六大項18小項任務。
《意見》強調,要落實主體責任、保障資金投入、健全長效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協調機制,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建立多元化、多層次的資金投入保障體系。并健全違法違規取水行為舉報制度,完善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機制,建立從事地下水節約、保護、利用活動單位和個人的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