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政協委員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見。
2023年工作回顧
2023年,全省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聚焦“公正與效率”主題,堅決落實省委各項決策部署,認真執行省人大決議,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職責,各項工作取得一定成績。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95811件,審結180798件,同比上升31.67%和39.49%。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3318件,審結2635件,同比上升27.41%和25.42%。全省法院50個集體40名個人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海南中院立案庭、尖扎縣法院被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省法院刑一庭、西寧市城北區法院執行局、互助縣法院雙樹人民法庭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果洛州甘德縣法院被評為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集體;格爾木市法院趙琰法官獲評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和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個人。
一、依法懲治犯罪,推動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建設
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落實平安青海建設“十個一”部署要求,依法審結各類刑事案件7408件。
堅決維護安全穩定。依法審理顛覆破壞、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犯罪案件,堅決捍衛政治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審結故意殺人、強奸、搶劫、涉槍涉爆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244件,判處罪犯332人,全力維護安定祥和的社會環境;審結涉毒品犯罪案件74件,判處罪犯99人,堅決打贏新時代禁毒人民戰爭;審結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163件,判處罪犯433人,全力守好人民群眾的“錢袋子”;審結危險駕駛、交通肇事、重大責任事故、高空拋物等案件2040件,判處罪犯2075人,全面保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出行安全。
嚴厲打擊黑惡勢力。依法審結涉黑涉惡案件13件,懲處黑惡勢力犯罪分子146人,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53人,持續推進常態化掃黑除惡斗爭走深走實。堅持“打財斷血”,海南中院加強“日月山埋尸案”涉案“黑財”執行處置,執行到位4735萬元,全省法院執行到位1.8億余元,堅決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依法妥善審理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談林軍涉黑案、蔣濤涉黑案等重大案件,協同做好審理和宣判期間的維穩安保、輿論宣傳等工作,打擊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贏得人民群眾對掃黑除惡的擁護和支持。
全力懲治腐敗犯罪。依法審結貪污、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95件,判處罪犯107人,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依法審結行賄罪案件27件,判處罪犯30人,堅決斬斷“圍獵”腐蝕、權錢交易的利益鏈條。深入開展“雷霆2023”職務犯罪案件涉財產部分執行專項活動,最大限度追贓挽損,堅定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的信心。
不斷強化人權保障。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原則,依法宣告多名被告人無罪,有效防止冤錯案件的發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4817件,適用緩刑1704人,對32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堅持有錯必糾,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8件。依法嚴格規范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在依法保障人權的同時,防止“紙面服刑”損害社會公平正義。
二、依法服務大局,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牢固樹立講政治顧大局理念,堅持把法院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謀劃,努力營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環境。
依法服務經濟發展大局。依法審結各類商事案件34172件,審結破產案件16件,促進市場主體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認真總結審理省投資集團公司、鹽湖股份公司等破產重整案件的成功經驗,省法院指導西寧中院妥善審理“西鋼”重整案,圓滿完成了重整工作,相關企業清償債務220億元,4414名職工穩定就業,上市公司退市風險得以化解,幫助企業從瀕臨破產到“涅槃重生”。認真落實最高法院《一號司法建議》,依法審結建筑工程和房地產類糾紛案件8057件,與省住建廳簽署《關于推進房地產及建設工程領域訴源治理工作合作框架協議》,為房地產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優質法治化營商環境;認真落實最高法院《二號司法建議》,依法審結金融類糾紛案件3624件,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通知》,切實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服務創新驅動發展,依法審結知識產權案件482件。明確8個基層法院集中管轄知識產權一審刑事案件,有力推動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機制體制改革。完成最高法院司法服務促進共同富裕的重大課題,妥善審理涉農案件,推進農村、牧區移風易俗,為鄉村振興貢獻司法智慧和力量。
依法保護生態環境。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是‘國之大者’”的重大要求,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生態保護和發展,妥善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827件,切實擔負起依法保護青海生態環境的政治責任。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從政治上看、從法治上辦”的要求貫穿涉木里礦區非法采礦系列案件審理的始終,把依法審理案件與治理修復木里礦區生態環境、提振市場主體投資信心有機結合起來,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堅持預防性、恢復性司法理念,構建“案件審理司法宣傳+生態修復綜合治理”的環境司法保護體系。妥善審理的華鑫公司破產重整案,保障了瑪爾擋“水光風一體化”綜合能源基地建設項目順利投產,獲評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典型案例。與央視《今日說法》等欄目共同推出《司法呵護生物多樣性》《法治守護黃河》《法護三江源》等節目,講好司法保護生態環境的青海故事,提升人民群眾對環境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從源頭預防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助力法治政府建設。依法審結各類行政案件1992件,國家賠償案件217件。督促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出庭應訴,出庭應訴率達84.19%。省法院連續15年發布行政審判白皮書,最高法院在全國法院系統推廣青海法院經驗。深化府院良性互動,常態化召開聯席會議,統一認識,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省法院與當地黨委、政府協同發力,成功化解了5件歷時12年的土地征收補償案件,實現雙贏、多贏、共贏目標。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社會治理漏洞,向相關單位發出司法建議書173份,收到反饋162份。省法院就相關行政部門對通天河流域違法采砂行為未依法及時履行監督執法職責的問題,向省委依法治省辦、省自然資源廳發出彌補治理漏洞的司法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嚴格落實責任;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向省政府提出《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建議》,助力全省各級政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堅持司法為民,保障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
牢固樹立換位思考理念,深入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切實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
妥善審理民事案件。依法審結各類民事案件75928件。審結婚姻家庭、繼承、相鄰糾紛等案件16690件,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74份,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家庭穩定、鄰里和睦。審結勞動爭議糾紛案件1436件,勞務合同糾紛案件8174件,幫助農民工追討“血汗錢”。加強涉軍維權工作,妥善審理涉軍案件,堅決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發放救助金473萬元,緩、減、免訴訟費2452萬元,讓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
持續提升服務品質。繼續發揚“馬背法庭”的經驗做法,開展巡回審判2962次,努力打通訴訟服務“最后一公里”。玉樹、果洛等地法院在蟲草采挖季節加強巡回審判和矛盾化解,使大量涉蟲草交易糾紛就地平息;化隆縣法院通過“拉面經濟云端訴訟服務點”開展巡回審判,中央電視臺“二十大時光”欄目對“拉面法庭”進行了專題報道。省法院組織編譯的《漢藏雙語法律詞典》出版發行,進一步消除了涉藏地區執法司法環節存在的語言交流障礙,提升了少數民族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積極組織民和、循化等受災地區法院投入“12·18積石山地震”抗震救災,動員廣大法院干警積極捐款,與災區群眾攜手共渡難關。
依法兌現勝訴權益。依法執結各類執行案件58881件,執行到位128.35億元。開展涉民生案件執行專項行動,執結涉民生案件10856件,執行到位9.9億元。組織開展“清積案、提質效”三年專項行動,執結一年以上長期未結案件895件。組織召開全省21家單位參加的執行工作聯席會,推動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與省政府聯合制定《關于做好涉黨政機關為被執行人案件債務化解工作的實施意見》,積極推進案件償債資金解決辦法落地。強化聯合信用懲戒機制,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7656人次,發布限消令24556人次,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4名被執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超期未發放案款的執行案件啟動“一案雙查”,堅決防范執行人員違紀違法行為,實現了案款發放“雙清零”目標。
四、堅持能動司法,切實推動訴源治理
堅持“抓前端、治未病”,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把訴調對接的“調”向前延伸,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加強訴前調解分流。全省法院設立訴調對接中心54個,值班律師工作站38個,聘請特邀調解組織366個、特邀調解員752名,訴前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5809件。黃南中院以“特邀調解員法官團隊”的訴前調解模式,化解了涉案標的金額5億元、關聯標的金額87億元的“同賽高速”EPC合同糾紛。海北中院積極參與海北州根治欠薪專項行動,訴前協力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400余件,工資清欠率達100%,有效防范“漫長討薪”帶來的風險隱患。湟源縣法院茶漢素人民法庭創新開展便民訴訟“先行調”、特邀調解“過濾調”、部門協作“聯動調”、巡回審判“上門調”的“四調”階梯解紛機制,入選最高法院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
加強對“非訴調解”的指導。全省法院向全省53家“五合一”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派駐工作人員指導調解;與銀保監局、銀行等單位共同設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成功調解案件698件。充分發揮人大代表、鄉賢、村干部等“地熟、人熟、事熟”的調解優勢,循化縣法院聘請全國人大代表、循化縣“和美調解室”負責人馬世功擔任白莊鎮人民法庭特邀調解員,調解室先后接待群眾2500余人次,調解各類糾紛85件,調解成功76件,調解成功率達89%,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了全國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省法院“一把手”帶頭加強對聯點縣鄉矛盾糾紛預防的指導,如重點關注門源縣單親、入贅、重組、孤寡老人、留守兒童等家庭,特別是入贅家庭的矛盾糾紛,嚴格防范“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積極化解涉訴信訪糾紛。堅持“有信必復”工作機制,認真落實領導帶頭接訪制度,省法院院領導親自接訪涉訴信訪案件19件63人次。認真開展涉訴領域信訪問題大排查、大清理、大起底,集中交辦的66件信訪案件已化解56件,13件重復信訪“倒流”案件在年底前已全部化解報結,確保矛盾糾紛在“最后一道防線”得到解決。把依法調解的理念貫穿辦案始終,加大立案、審判階段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力度,從源頭減少執行案件的數量、有效防范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全省法院調解、撤訴民商事案件64922件,調解率和撤訴率均居全國前列,為青海的和諧穩定發展貢獻法院智慧和力量。
不斷豐富以案釋法宣傳形式。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全省法院開展法治宣傳1944次,發布典型案例89件。充分發揮移動客戶端宣傳優勢,通過手機App開展普法,省法院“快手號”獲評全國法院“十佳”新媒體賬號,同仁、湟源等法院制作的微電影微視頻獲評全國法院“百優”作品,以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西寧中院在《西寧晚報》刊發《法官說法》欄目76期,受到人民群眾廣泛好評,夯實訴源治理的群眾基礎,引領“無訟”的良好社會風尚。
五、持續深化改革,努力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
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強監督管理,落實全員考核,切實提升辦案質效,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
不斷提升案件質效。在全省法院開展為期三年的“質效雙優”競賽活動,定期召開案件質效講評分析會,進行數據會商,強化“三評查一審核”機制,促進審判權力規范行使,著力提升案件質量、效率。全省法院在案件數量大幅增長的情況下,辦案質量效率穩步提升。西寧兩級法院收案數量占全省法院的52.6%,在收案數同比增長37.6%的壓力下,廣大干警加班加點、努力拼搏,法定審限內結案率超過90%;海北中院開展“程序空轉”專項治理,發回重審和改判率下降2.83%;果洛中院推進“審前調解+簡案快審”模式,全州法院案件平均審理期限僅為31.2天。
健全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制定印發院庭長監督管理權責清單等閱核案件的配套制度,確保放權不放任、監督不缺位。認真落實最高法院關于全員績效考核的要求,對照最高法院審判管理指標體系,結合青海法院人案不均、海拔差異大的實際,形成了賦予“高原系數”的考核指標體系,科學合理地測算確定統一衡量工作量的“標準件”。修訂三類人員績效考核辦法,全面提升考核科學化、規范化、精準化水平,把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區分開來,讓有能力、有擔當、有情懷的干部脫穎而出。
持續加強智慧法院建設。不斷強化信息化便民舉措,網上立案9萬余件、互聯網開庭8千余次、發起電子送達68萬余次,努力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省法院自主研發電子簽名系統,在訴訟服務窗口、庭審、遠程提訊等場景下完成電子簽名2萬余次,有效解決了當事人異地簽名不便的困難,該系統榮獲最高法院重大科技創新成果二等獎。強化與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省發改委等單位和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以數據賦能促進跨部門間業務協同,協力提升審判質效。
六、加強隊伍建設,錘煉新時代法院鐵軍
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不斷提升隊伍政治能力、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素質,努力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青海法院鐵軍。
著力提升政治能力。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最高法院關于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的部署和要求,注重“學思用相結合,知信行相統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學習29次,理論研討10次,院領導帶頭調查研究37次,解決具體問題17個,制定工作舉措、制度規定4項,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審判實踐的能力顯著增強。把主題教育與省委基層黨建“六個一”要求相結合,完成28個黨建調研課題,組織召開中級法院黨組書記抓黨建工作會,各級法院各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進一步增強。
著力提升業務水平。注重干警知識、經驗、品德的積累,邀請最高法院4名省部級專家授課,與檢察機關同堂培訓,連續15年開展集中教育培訓周,共培訓全省法院干警8841人次。著力提升理論研究水平,完成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課題1項,18篇案例入選人民法院案例庫,35篇調研報告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策研究室組織的調研評比工作中獲獎,省法院、海東中院獲評全省政法系統調研工作優秀組織獎。2023年,在省委政法委、省委組織部的高度重視下,224名業務素質較強的法官助理通過筆試、面試被遴選為法官,有力充實了法官隊伍力量,提升了法官的業務水平。
著力提升職業道德素質。注重培養廣大干警的司法良知,大力弘揚高原法院干警“缺氧不缺精神”的職業道德品質。玉樹州治多縣法院“行走在長江源頭的馬背法庭”被新華社刊載,閱讀量超百萬人次。持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汲取我省6名領導干部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深刻教訓,深入開展以案促改專項教育整治和全省法院作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制定《干警“八小時外”“三不得”“八倡導”》,干警的工作和生活作風明顯改善。堅持嚴管就是厚愛,教育引導干警正確認識、認真填報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廣大干警規矩意識顯著增強。嚴格落實“四種形態”的要求,全省法院司法環境更為風清氣正。
七、自覺接受監督,積極改進法院工作
全省法院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定期向全國、全省人大代表郵寄法院工作動態和《青海審判》。認真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35件,及時向代表反饋辦理情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視察法院工作60人次。深入貫徹監察法,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對法院工作人員的監督。依法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省法院邀請檢察長列席審委會12次,討論案件25件,與省檢察院聯合召開工作交流會商會,就11項共同關注的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協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工作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和監督司法活動的權利。加強與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各人民團體的日常聯絡,組織召開聯系黨外代表、商協會代表和民營企業家代表座談會,積極走訪民主黨派主委,認真聽取關心關愛法院工作的社會各界人士意見。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加強與媒體互動,及時通報社會關注度高的重點工作和典型案件,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各位代表!這些成績的取得,離不開省委的堅強領導,離不開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和最高法院的監督指導,離不開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省政協的民主監督、省檢察院的法律監督,離不開市州各級黨政機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謝,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時,我們也清醒認識到,全省法院工作在解決舊矛盾、處理新矛盾的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難:一是審判理念仍需進一步更新;二是案件質效仍待進一步提升;三是訴源治理、執源治理、訪源治理工作仍需進一步加強;四是司法作風仍需進一步改善。對這些問題和困難,我們將采取積極措施加以解決。
2024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全省法院的工作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文化思想,圍繞“公正與效率”主題,認真落實省委、最高法院的各項部署和要求,聚力“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嚴”,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以高質量司法服務進一步推進青海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是把加強政治建設擺在首要位置。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不懈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長期堅持的重大政治任務,把黨的絕對領導落實到法院工作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確保黨中央、省委決策部署和最高法院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在全省法院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是依法履行審判執行主責主業。堅持講政治顧大局,堅守“懂青海、愛青海、興青海”的情懷和擔當,依法服務保障促進平安青海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產業“四地”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等重點工作,切實推動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堅持換位思考,妥善審理和執行涉民生案件,通過用心用情辦好每一個案件,不斷厚植黨的執政根基。堅持能動司法,主動延伸司法職能,積極推動訴源治理、執源治理和訪源治理,促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基層化解、實質化解,助力提升社會治理整體效能。
三是著力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持續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圍繞審判管理現代化的目標,健全完善監督、評價和考核機制,探索完善符合青海實際的閱核制度和全員考核工作機制。堅持陽光司法、司法公開,繼續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主動公開裁判文書,在人民的監督下進一步提升裁判文書質量。持續推進“質效雙優”競賽活動走深走實,促進案件質量、效率和效果的全面提升,努力維護更高水平的公平正義。
四是建好建強法院隊伍。不斷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審判業務培訓和司法良知培養,錘煉堅守法治、公正司法的職業品格,一體提升廣大干警的政治能力、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持續強化黨風廉政建設,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嚴格執行新時代政法干警“十個嚴禁”等鐵規禁令,馳而不息糾治法院系統的“四風”問題,努力鍛造一支讓黨放心、人民滿意、忠誠可靠、清正廉潔的法院鐵軍。
各位代表,公平正義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滿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標準。我們將在省委堅強領導和省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認真貫徹落實本次大會決議,積極進取、守正創新,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精神,擼起袖子加油干,努力開創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為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青海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