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2月1日起,我省《中小企業社會化公共服務規范》《中小企業社會化公共服務機構服務評價》兩項地方標準正式實施,標志著我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工作進入標準化、規范化的新階段,實現了我省中小企業社會化公共服務標準化工作“零”的突破。旨在進一步規范和提升全省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和水平,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降低中小企業服務成本,促進社會資源優化配置和專業化分工協作,推動共性關鍵技術的轉移與應用,有利于形成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的公共服務體系和長效機制。
《中小企業社會化公共服務規范》重點圍繞中小企業社會化公共服務分類、服務機構具備的條件、服務機構專業人員要求、服務機構工作要求、服務機構運營要求、服務機構質量控制體系要求作出了明確規定。以此為基礎,《中小企業社會化公共服務機構服務評價》進一步明確對服務機構的評價方法,規定了中小企業社會化公共服務機構服務的評價指標、方法及步驟、結果判定等內容。
兩項地方標準的發布,是我省中小企業社會化公共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建設上一次積極有益的探索,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開展中小企業社會化公共服務評價給予了有力支撐,對我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和中小企業發展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