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12月18日,青海省教育廳下發《關于做好2023年中小學校(幼兒園)放假及寒假有關工作的通知》,確定今年義務教育學校寒假放假時間原則上不得早于1月20日,普通高中學校寒假放假時間原則上不得早于1月27日。
《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方案,落實義務教育不少于19周、普通高中不少于20周的學期教學時長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各學科全部教學內容。2024年春季學期中小學(幼兒園)開學時間不得晚于3月1日,各地不得擅自推遲開學時間。除普通高中畢業年級外,嚴禁學校組織其他年級利用寒假集中輔導,高中畢業年級集中輔導時間不超過寒假的三分之一且不得收費。
放假前,各中小學校(幼兒園)重點圍繞學校建筑、教室、宿舍、實驗室、食堂、操場、停車場、圍墻及校園周邊等場所,對相關安防設施、消防設施、燃氣管道、特種設備等開展全面安全隱患排查,確保春季學期開學前整改到位。針對寒假和春節期間學生活動特點,放假前專門安排安全和法治教育活動,以交通安全、運動安全、煙花爆竹燃放安全、森林草原防火、防電信詐騙、防校園欺凌、防范性侵害、預防食物中毒、防止網絡沉迷等為重點,強化學生法治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法治素養和逃生避險、自救互救能力。
各學校科學合理布置寒假作業,嚴格控制寒假書面作業總量,鼓勵布置探究性和實踐性體育、藝術、勞動作業。開展假期讀書活動,引導學生培養廣泛興趣、參加社會實踐,鼓勵教師做好指導幫扶,助力學生鞏固提升學習成果。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育理念,了解“雙減”政策的重要意義,理性看待校外培訓,不盲從攀比,不盲目跟風報班。積極構建親密和諧的親子關系,營造和睦的家庭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