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是社會治理的基礎和支撐,也是社會治理的重點和難點。60年前,浙江省諸暨縣(現諸暨市)楓橋鎮干部群眾創造了“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此后從一地走向全國,在中華大地各處生動實踐中成長得枝繁葉茂,江源大地也不例外。在今年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之際,中央政法委在全國范圍內評選出104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青海海東市司法局、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金灘鄉、果洛藏族自治州達日縣人民檢察院三家單位以典型經驗和突出亮點入選,反映出新時代“楓橋經驗”在青海結出的豐碩果實。
回應人民期待,依靠群眾力量解決問題,是“楓橋經驗”的本質所在、精髓所在、生命力所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這里面有我們黨處理問題、化解矛盾的政策策略,就是要走群眾路線”。借鑒和發展“楓橋經驗”,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落實在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上,時刻注意群眾身邊的問題,圍著群眾轉、圍著問題轉,守護“小家”幸福,維護“大家”和諧。通過個人品牌調解室、“村民說事”“村務監督”“鄉賢參事”等方式方法,才能得到群眾的好評和支持,實現群眾的事要和群眾多商量,打開基層治理在黨的領導下充分發動群眾、組織群眾、依靠群眾的生動局面。
時代在變,社會矛盾的內容和表現在變,“楓橋經驗”也在與時俱進。多年來,我省結合青海具體實際,不斷發展和豐富“楓橋經驗”的內涵和舉措。比如青海有近20萬“拉面人”在外務工,海東市預防化解外出從業“拉面人”糾紛工作法應運而生;面對多民族聚居、農牧業交錯的村情,金灘鄉“六小”化解法創造性地推行起來;生態領域的安全風險、邊界地區的草山矛盾不容忽視,達日縣“三江源·檢察藍”聯動解紛工作法找出良治善策……因時因地因勢研究新情況、把握新規律、創新群眾工作方法,“楓橋經驗”歷經歲月依然充滿旺盛的生機活力,展現著歷久彌新的魅力,從維護社會穩定的經驗上升為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經驗,成為社會治理的一面旗幟、一張名片,并從經驗范疇上升為一種理念。
擦亮名片、用好法寶,推進新時代“楓橋經驗”本地化實踐,就要不斷深化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規律的認識,著眼于人民群眾在社會治理、平安建設等方面呈現的新需求。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這一根本原則,堅守以人民為中心這一根本立場,堅持綜合施策這一根本途徑,樹立關口前移這一根本理念,夯實基層基礎這一根本支撐,堅持治理過程讓群眾參與、治理成效讓群眾評判、治理成果讓群眾共享,著力構建并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讓社會治理制度進一步健全、社會治理效能進一步提升,真正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