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檢察院召開野牦牛公益司法保護專項活動動員部署會。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三江之水源遠流長,巍巍青山連綿不絕。地處“地球第三極”的青海,是“三江之源”“中華水塔”,也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保護好青海的生態環境意義重大、責任重大。
近年來,青海省檢察機關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堅決扛起保護生態環境政治責任,立足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職能定位,不斷加強和改進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全力守護大美青海的綠水青山。

堅持生態優先 勇擔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職責使命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后兩次赴青海考察,為青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時刻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的殷殷囑托,始終堅持生態保護優先,勇擔檢察環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使命,省檢察院黨組多次專題研究生態環境檢察工作,制定《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堅持生態保護優先常態化服務打造生態文明高地的實施意見》,細化分工方案,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壓力傳導,切實將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轉化為服務打造生態“高地”的務實舉措。
依托“青檢講堂”在全系統組織開展專題學習培訓,圍繞長江黃河保護、建設國家公園等主題,發布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典型案例,并通過法律八進、“兩微一端”等多種方式,持續推動學習貫徹走深走實。
今年3月,省檢察院結合檢察職能研究制發了《關于貫徹中央18部委〈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圍繞落實《青海省“十四五”生態文明建設規劃》《中華水塔水生態保護規劃》,聚焦服務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守護長江黃河、服務國家公園示范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重點工作,出臺12項具體工作措施,持續加大生態環境領域檢察保護力度,為打造生態文明高地保駕護航。
為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領域檢察保護組織體系,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和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省人民檢察院組織成立青海省三江源地區人民檢察院,專門管轄省內跨區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致力做好“三江之源”守護人。省檢察院和西寧、海東、海西等市州檢察院,成立專門的公益訴訟工作部門,在玉樹、果洛、黃南等三江源地區基層檢察院成立辦理生態環境案件專業團隊,有效提升專業化辦案水平。
同時,省檢察院克服本院員額檢察官不足的實際困難,抽調3名“80后”業務骨干加強三江源院辦案力量,全省三級檢察機關先后調配34名業務骨干充實到辦案一線,并持續優化考核權重,賦予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檢察在各項檢察業務考核權重中的最大占比,促進抓質量抓落實抓提升。

堅持創新履職 助力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質效不斷提升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于全省檢察機關而言,創新也是擔當履職保護大美青海良好生態的重要法寶。
“由于青海特殊的地理環境和獨特的生態環境,我們在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沒有可借鑒的成熟經驗,有些案件也沒有適用的參考標準,所以只能通過在工作中不斷摸索創新,找到適合青海本土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模式。”省檢察院第七檢察部副主任羅珺告訴記者。
為了有效解決針對發生在三江源等重點生態功能區污染和破壞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去年2月以來,省檢察院通過制定實施意見,在三江源地區(“一片”)、環青海湖地區(“一圈”)、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一線”)三個區域,試點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巡回檢察,探索以“屬地檢察+巡回檢察+專項治理”解決河湖跨流域、地域跨區劃、管理跨部門的“三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保護突出問題。
“特別是去年2月,省檢察院努力克服多輪疫情的不利影響,組織開展覆蓋‘一片’‘一圈’‘一線’的全域巡回檢察,相關市州檢察機關開展轄區內巡回檢察58次,發現了一批跨流域、跨地域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荒漠化、草地退化等公益損害案件線索。”羅珺介紹,通過巡回檢察,共摸排案件線索307件,立案265件,督促挽回、復墾被非法占用的耕地226.67公頃,清理污染河道61公里,清理修復被污染土壤10000公頃,清除各類固體廢物3萬余噸,整治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180家,向污染企業索賠治理恢復費用1400萬元。部署開展野牦牛公益司法保護專項活動,辦理相關公益訴訟案件13件,為助力改善野牦牛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棲息地生存環境取得了實效。
就在最近,省檢察院發布了第二批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巡回檢察典型案例,這也是省檢察院運用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巡回檢察這一創新模式履行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職責的最新實踐成果,為助推國家生態安全屏障更加堅實穩固貢獻了積極力量。
在不斷深化運用過程中,省檢察院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巡回檢察創新探索在青海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中不斷取得新成效,也受到了多方關注和肯定,并作為典型經驗在“長江大保護司法論壇”和首屆“服務保障黃河國家戰略檢察論壇”上作了介紹。

堅持能動履職 凝聚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行動合力
會同省直7個部門建立“中華水塔”守護人+公共利益代表工作機制;與省直23個部門建立行政執法與公益訴訟檢察協作機制;與省水利廳聯合部署開展黃河青海流域水資源保護專項行動……一個個協作機制的建立,一項項重點任務的謀劃,一條條具體措施的落實,為保護青藏高原生態環境提供了有力支撐,也是全省檢察機關能動履職,凝聚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行動合力的生動縮影。
“在野牦牛生態公益司法保護專項活動中,我們與中國科學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合作,并委托他們出具了全國首份《野牦牛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價值鑒定評估報告》。”羅珺介紹,鑒定評估報告的出具,為檢察機關做深做實野牦牛生態公益司法保護工作提供了先行先試的“青海檢察方案”。
省檢察院還會同省農業農村廳完善了青海湖裸鯉生態價值與增殖放流費用年度標準,進一步健全了與專業評估機構共建的關于偷捕對青海湖裸鯉資源造成損失進行年度動態評估的定損索賠機制。以省州縣三級檢察院協作聯動,建成國內首個普氏原羚生命保護通道,守護“高原精靈”更好繁衍生息。
同時,全省檢察機關還綜合運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檢察職能,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刑事犯罪,強化生態環境領域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深化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綜合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
自2018年以來,省檢察院與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等單位會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辦法,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等單位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開展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立案監督專項活動,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捕污染環境、濫伐林木、非法捕撈等犯罪216人,起訴645人。
持續加大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辦案力度,共辦理該領域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4020件,6件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入選全國典型案例。通過辦案,督促修復被毀損的林地802公頃,督促挽回、復墾被非法改變用途和占用的耕地、草原896.67公頃,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水源地160處,督促關停和整治違法養殖場478家,有力提升了檢察機關助力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質效。
生態環境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今后,全省檢察機關將著力推進生態環境司法理念思路與方法措施創新,持續加大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檢察工作力度,為守護好大美青海的綠水青山、助力建設生態文明高地貢獻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