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人民檢察院在開展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專項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巡回檢察中發現,黑馬河鎮大水橋市場周邊部分餐飲場所存在非法買賣、儲存、烹飪加工青海湖裸鯉的問題,致青海湖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遭到破壞,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針對上述問題,共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該部門根據檢察建議內容及時進行整改,依法作出行政處罰6件,沒收青海湖裸鯉28.45公斤,收繳罰款74635.2元。檢察機關積極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作用,以檢察建議方式督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該部門根據檢察建議內容,通過立案查處、巡護巡查、法治宣傳等方式對存在問題進行全面整改,既對餐飲場所違法買賣、儲存、烹飪加工青海湖裸鯉的違法行為起到懲治作用,又對消費者起到警示作用,有效保護了青海湖水生野生動物資源。
生態法治是生態文明的法治形態,是生態文明與法治文明的有機融合。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嚴密法治觀,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公益訴訟制度作為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動實踐和原創性成果,在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從公益訴訟制度確立到發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已經成為檢察機關參與社會治理的“名片”。
環境公益訴訟,是當生態環境作為一種公共利益受到直接與間接的侵害或有被侵害的危險時,法律允許無直接利害關系人為維護環境公共利益而對行為人提起訴訟的制度。生態環境領域的檢察公益訴訟,即檢察機關作為生態環境利益的代表,以預防生態環境受損和修復生態環境法益為目標,通過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的形式,建立健全有效的環境問題發現和懲處修復機制,集預防、懲治、補償、教育、恢復為一體,致力于保障生態環境公共利益。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是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積極穩妥推進公益訴訟制度,是落實“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必然要求。
以法治思維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助力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近年來,青海檢察機關緊緊圍繞服務青藏高原生態文明高地建設,堅持因勢利導,強化能動履職,積極構建“生態巡回檢察+屬地檢察+專項治理”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域公益司法保護機制,在三江源地區、環青海湖區域、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探索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巡回檢察,主動發現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協同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履職。通過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巡回檢察,立案辦理了熊狼傷人傷畜、保護青海湖裸鯉、非法占用草地等公益訴訟案件265件,取得了助推生態治理、保障民生民利、促進依法行政的效果。
保護好青海生態環境,是“國之大者”。生態環境保護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生態文明建設是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建設生態文明,重在建章立制,保護生態環境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前進路上,我們要進一步發揮公益訴訟在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守護青山綠水方面的重要作用,守護美好生態環境,以法治助力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新青海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