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為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圍繞中心工作建言資政的重要作用,近日,省政協依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參照《全國政協組織開展專題研究工作辦法(試行)》,制定印發《省政協組織開展專題研究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本法所指專題研究是省政協圍繞青海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專委會主任牽頭組織政協委員跨專門委員會、跨界別開展深入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協助黨委、政府科學決策、助推落實的一項重要工作。專題研究要聚焦打造生態文明高地、加快推進產業“四地”建設、經濟高質量發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熱點難點問題,充分發揮政協優勢,深入研究論證,形成高質量研究成果。
《辦法》明確,專題研究的課題由省政協主席指定,或由副主席、秘書長、專委會主任提出建議,經辦公廳研究室匯總形成年度專題研究計劃,報主席會議審定后實施。專題研究由省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專委會主任牽頭,組建課題組,課題研究結束后,課題組工作隨即結束。省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各專委會主任每年至少要牽頭完成1項專題研究課題。鼓勵和支持委員自主開展專題研究。
《辦法》明確,專題研究根據工作需要,可采取文獻研究、座談研討、調查研究、個別訪談、調查問卷、協商交流等方式,不設定固定模式和程序。專題研究形成的重要成果,涉及國家層面的,可通過專題報告、提案、大會發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報送全國政協;涉及全省重點工作的,可通過專報等形式報送省委、省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及相關部門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