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為規范“雙11”網絡集中促銷行為,維護網絡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11月2日,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規范“雙11”期間網絡交易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省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全省網絡交易經營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積極承擔主體責任,認真履行法定義務,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維護良好網絡市場秩序。
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在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經營者主體信息或者該信息的鏈接標識。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不得對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應當實行明碼標價。采用價格比較方式開展促銷活動的,應當以文字形式顯著標明銷售價格、被比較價格、原價、折扣價及含義,不得有價格欺詐行為。
嚴禁利用網絡交易平臺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不得通過造謠、虛假營銷宣傳、圈粉刷單、自我打賞等方式吸引流量、炒作熱度,誘導消費者打賞和購買商品。不得采用格式條款、通知、聲明等方式設置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應當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不得違反《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等規定,應及時妥善化解消費糾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省市場監管局嚴肅提醒,各網絡交易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對經提醒告誡后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并對典型案件公開曝光。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監督網絡交易行為,若發現有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15、12345或登錄全國12315平臺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