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2023年,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聚焦社會廣泛關注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破除人才發展機制障礙,優化人才發展環境,不斷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堅持破“四唯”立“新標”,著力解決評價標準“簡單化”問題。對職稱評價標準進行新一輪修訂,對工程技術、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專業領域,建立“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將論文“必選”轉變為成果“多選”。對自然科學研究領域推行代表作制度,注重代表性成果權威性,引導科研人員潛心研究。支持地區、部門結合新興產業發展需求,探索設立特色評審專業,促進產業鏈、人才鏈、創新鏈融合發展。
針對民營企業人才長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但未參加過職稱評審、按照正常申報程序只能從初級申報的問題,建立職稱申報“直通車”,對本科、大專畢業后分別在民營企業從事專技工作滿5年、8年,并現仍在民營企業工作的人才,可按評審條件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對民營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職稱評審可不做論文、科研要求,培育青海名牌產品、打造名牌商標等均作為業績成果,樹立“憑工作實績論英雄”的評價導向。
對已在外省取得職稱或職業資格來我省就業的專技人才,破除人才流動壁壘,積極推進跨區域職稱互認,其在外省、原單位取得的全省統一使用的、中央部委核準的專業技術資格或國家級職業資格,由用人單位依據其工作崗位和專業技術水平確認后,即可在單位內部自行使用,避免“交叉評”“重復評”。
進一步加大政策傾斜,建立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對長期堅守生產一線且在技術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具有絕招、絕技、絕活和一流業績水平,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重大戰略實施作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讓技術精湛、技藝高超的“高級工匠”脫穎而出。
此外,對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隊員加大支持關愛力度,駐村工作年限視同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視同完成任職期間繼續教育;連續駐村滿2年以上,駐村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且有一個年度考核優秀的,可提前1年申報高一層級職稱。工作期間撰寫的重要調查報告、規劃等成果,均可作為職稱評審的業績材料,引導駐村人員腳踏實地、發揮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