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8月29日,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實施座談會。旨在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在首個全國生態日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在我省全面貫徹實施。
會議指出,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是一部特殊地域生態環境保護的專門法律,將于今年9月1日起實施。制定這部法律,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大法治成果,對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為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具有重要引領作用,為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提供了強大法律武器。法律突出青藏高原特殊性,堅持生態保護第一,體現生產生活生態融合發展,對推進青藏高原生態保護具有重大意義。
會議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提高貫徹實施法律的政治站位,全面準確把握法律的立法宗旨和核心要義,嚴格履行各項法定職責,確保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實施開好局起好步,匯聚高水平保護青藏高原生態的法治力量。
會上,省政府相關部門和各市州人大常委會負責人結合工作實際,圍繞學習宣傳、貫徹實施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進行了座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