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三農”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是困擾其發展的關鍵因素。今年,在全省各級政府、銀行、擔保公司三方發力下,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風險被合理分擔,融資問題得到有效緩解,發展駛入良性循環“快車道”。
傳統的擔保貸款,由融資擔保機構承擔100%責任,一旦發生不良貸款,擔保公司將背負巨大的代償責任,陷入惡性循環。新型“政銀擔”服務體系,通過政府部門、銀行、擔保機構多方按一定比例分擔風險,為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開辟了一條新的通道。
自海南藏族自治州貴德縣啟動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以來,擔保機構過去在小微企業融資中需要承擔的風險責任降低,大大提高了融資擔保服務能力。目前,新型“政銀擔”業務已落地貴德縣,并將在海南州,乃至全省各地慢慢展開。
早在2015年,國務院就出臺了《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要求發揮政府支持作用,提高融資擔保機構服務能力,政銀擔三方共同參與,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區實際的政銀擔合作機制。
我省相繼出臺《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全省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若干措施》等等,逐步建立新型“銀擔”合作關系、風險分擔機制和全省融資擔保體系。
自建立風險分擔機制后,信保小微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作為支持小微企業、“三農”主體的主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累計發生擔保業務4.58億元,代償率基本保持在1%以內,相較于省信保集團原有的傳統業務模式,金融風險得到有效控制,代償率明顯下降,“銀擔”風險分擔合作效果逐步顯現。
據記者了解,與傳統“銀擔”合作模式相比,“政銀擔”合作模式更具創新:它由過去以“銀擔”合作為中心、立足分散風險、強調項目小額多元、側重市場化運作方式,轉變為以“政擔”合作為主導、立足底層風控邏輯和相互補位、突出特色產業、“政府+市場”共生發展的方式。重點從以“分險”為核心的傳統“銀擔”合作,轉向以“互信補位、分險擔責”為核心的“政銀擔”合作,以服務縣域主導產業和優勢特色產業為重心,從“單個項目擔保作業”轉向擔保項目“集群作業”。
相關業內人士認為,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不能靠某級政府、某個機構獨立完成,只有政府、銀行、擔保機構與社會各方形成合力,才能共同撐起融資的一片藍天。“政銀擔”模式一方面實現了財政與金融、金融機構內部以及各級政府的聯動,另一方面在行業內形成了一種“利益共享 責任共擔”的共贏文化。
政府肩負著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綜合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巨大責任,參與“政銀擔”合作模式,可以通過政府制定與小微企業、“三農”主體擔保及貸款相關的績效考評、監督管理及稅收減免優惠等相關配套制度,進一步明確主要扶持的對象和重點產業,針對關鍵環節進行政策細化引導;通過有效的財政政策參與貸款擔保分險,提振市場信心,提高銀行貸款意愿,支持在確保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銀行的經營主體地位基礎上,分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風險,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將激發各機構內生動力,實現市場和政府的有機統一。
作為銀行,應當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產業政策和金融政策的雙向作用,積極利用好自身管理資源、網點資源、渠道資源、風控體系等優勢,協同做好業務產品設計、業務開發、調查審核、風險防控、保后服務等工作。通過開辟合作的綠色通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
融資擔保機構可以通過搭建政府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橋梁,幫助企業快速提升信用,為經營主體優化和創造更多融資環境,促使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融資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一定程度上解決小微企業、“三農”主體融資貴問題。三方聯動,共同推進“政銀擔”的合作,集中力量辦大事,成為服務小微企業、“三農”主體的主力軍。
道固遠,篤行可至;事雖巨,堅為必成。我們看到,在由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牽頭建成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內,國家、省、市、州、縣多級再擔保風險分擔機制有效對接,政銀擔實現充分聯動。
前不久,我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開展“總對總”合作,進一步提高了銀行支農支小的積極性,創新了金融服務的新模式。相信,在全省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普惠金融發展、業務規模、服務能力都將再次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