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訊 就業是民生之本,為了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全省就業創業工作,我省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就業創業者發放了多項“政策紅包”。
紅包一:小微企業獲“從錢到智”扶持
小微企業作為吸納就業的主渠道,將在新一輪就業創業政策中獲得多項扶持。一是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創新產品和服務,支持創業型、科技型、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發展。二是用好財政扶持資金,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三是消除小微企業享受政策、申報項目中的不合理限制,將其列入政府采購和向社會購買服務的范圍。四是加強市場監管執法和知識產權保護,對小微企業亟須獲得授權的核心專利申請優先辦理。五是支持開展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發揮就業創業的聚集優勢。六是指導小微企業改善用工管理,對新招用勞動者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支持,不斷提高小微企業帶動就業能力。
紅包二:省級創業扶持資金獎勵創業者
我省將設立省級創業促就業扶持資金,每年從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中按10%比例提取資金,設立省級創業促就業扶持資金。主要用于:首次創業補貼、創業一次性獎勵、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獎補、補充創業貸款擔保基金、創業擔保貸款手續費、青海省創業項目庫獎勵、創業房租補貼、創新創業服務獎勵補助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其他扶持項目。
紅包三: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10萬元
我省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將貸款額度統一調整為10萬元,合伙創業的可以累加。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基礎利率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是指所有創業人員均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為10萬元。
紅包四:創業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后置
我省將進一步推進政府簡政放權,除國務院明確保留的審批事項外,所有創業人員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一律改為后置。設立“省級創業促就業扶持資金”,加大創業政策補貼力度。將企業吸納就業的稅收優惠范圍,由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半年以上人員。全面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及市場監管和準入以及其他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
紅包五:鼓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
鼓勵大學生入企業就業。企業新增就業崗位吸納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每人4年以內的社保補貼和一次性獎勵。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政策。
支持大學生創業就業。鼓勵高校創新創業實訓基地建設,全面落實就業創業政策。將高校畢業生創業的一次性獎勵標準提高到1萬元。
加大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托底幫扶,將求職補貼調整為求職創業補貼,對象范圍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殘疾、城鄉低保家庭的應屆畢業生,一次性發放標準提高到1000元。
鼓勵高校畢業生投身現代農業建設,對領辦創辦農牧業生產合作社的,給予3年以內生活補貼和社保補貼。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