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年調整中如何體現多繳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
答:人社部提出,從養老保險制度的長遠發展考慮,提高調整中的繳費年限標準,可以較好地引導和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因此,今年我們進一步加大了繳費年限調整的權重,即:將繳費年限由去年的每滿1年增加3元,提高到今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元。
記者:今年調整中如何落實國家文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
答:今年我省繼續向65周歲以上人員傾斜,與去年一樣劃分為4個年齡段,即65—69周歲、70—74周歲、75—79周歲、80周歲以上,每個年齡段增加水平在去年基礎上提高了10元,明顯體現了對高齡退休人員的照顧和關愛。
記者:今年調整中如何體現“對國家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調整水平”?
答:2009年—2013年,我省連續5年執行國家關于“設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的政策,每人月均分別增加50元、50元、55元、65元和65元,共計285元。今年調整水平是以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進行調整,歷年增加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都已包含在基數中。因此,65元雖然含在10.01%以內,但是仍然比其他沒有設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調整水平高,從而體現了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的政策。
記者:今年調整中為什么只對高齡企業退休高工給予傾斜?
答:今年調整,國家政策中沒有繼續對企業退休高工實行專門的傾斜政策,但規定各地根據本地實際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相對較低的企業退休高工可給予適當傾斜。考慮到我省65周歲以上的企業退休高工養老金水平仍然相對偏低,在這次調整中給予了適當的傾斜。
記者:對調整水平為10%怎樣理解?
答:國家政策提出的“調整水平按照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是指全省企業退休人員總體的平均增加水平,不是每位退休人員必須提高的水平,部分繳費年限短以及達不到傾斜條件的人員,可能低于平均水平;部分繳費年限長以及符合特殊調整條件的人員,將達到或超過平均水平。
記者:今年增加的養老金如何發放?
答:調整增加的養老金仍然通過社會化方式發放,1—3月份增加的養老金,由當地社保局給予補發并一次性劃入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存折或銀行卡中。從4月份起,按調整后的新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
記者:今年調整后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何時發放到位?
答:1—3月份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3月底前足額發放到每位退休人員手中。退休人員可以在3月底到相關的金融機構查詢,或者到相關社保局咨詢。省、市(州)社保局咨詢電話為:
省社保局:0971—8243351、8235672
西寧市社保局:0971—6163655
海東市社保局:0972—8611229
海北州社保局:0970—8642527
海南州社保局:0974—8511195
海西州社保局:0977—8222875
黃南州社保局:0973—8722781
果洛州社保局:0975—8384326
玉樹州社保局:0976—8823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