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2024年以來,青海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聚焦重點任務和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進一步全面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助力生態環境治理能力持續提升,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2024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為重點,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推進美麗青海建設,生態環境領域各項改革取得積極成效。在推動生態環保責任落實上,青海省結合機構改革和部門職能調整,及時修訂《青海省省級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基本實現有責部門全覆蓋。并制定相關政策深化運用紀檢監察監督與生態環境監管貫通協同機制,推動生態環境問題抓早抓小,嚴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銜接,建立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與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工作協作機制。
在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上,開展全省生態保護成效監測評估試點,探索建立成效監測評估體系,為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提供技術支撐。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試點地區新(改、擴)建企業均通過排污權交易有償獲得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協同省發改、統計等部門探索建立生態產品總值(GEP)考核機制,努力探索打通生態產品價值的量化與轉化通道。
在健全生態環境執法體系上,青海省穩妥有序推進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協同有關部門整合省以下自然資源、林業草原行政執法職責及人員力量,明晰部門履職界限,新設6所縣級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探索建立“大生態”環境監管體系。
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上,青海省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寫入地方法規,建立“一案雙查”制度,以辦案部門“全覆蓋”推動損害賠償案件數量和質量“雙突破”。各市州突破賠償權利主體資格限制,適度拓展權利主體范圍,鼓勵縣級政府開展磋商索賠,全面推動制度落實。目前全省辦理案件180余件,涉案金額約34億元。
在提升環境源頭預防效能上,強化環評要素保障服務,將生態環境影響重大的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上收至省級,將影響小、風險低的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下放至市州,從源頭嚴守生態環境底線,2024年全省共辦理建設項目環評9210項。